『李国庆』李国庆“夺权”阳谋( 二 )


“抢章”对于当当网产生的影响 , 或许李国庆自己也能预想到 。 因此 , 4月28日 , 他公开表示 , 当当现处在“特殊交接期” , “现在公章、财务章由我控制 , 势必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
李国庆还提到 , “当当股东之间出现了一些纠纷是暂时的 。 当当没错 , 员工没错 , 合作伙伴没错 。 我们夫妻大股东之间没有做好 , 对大家造成困扰表示歉意 。 ”
如今 , 围绕当当网的股权之争问题依然未有定论 , 李国庆、俞渝这对夫妻究竟谁更有优势?
对此 , 盛芝然向本报采访人员称 , 从当前李国庆、俞渝双方的实际持有当当网的股权比例来看 , 俞渝实际占有相对优势 , “她毕竟现在还是实际上的大股东” 。
赵占领表示 , 事实上 , 如果俞渝认为李国庆此前召开的临时股东会在一些方面存在问题 , 可以在决议作出之后的60天内 , 向法院起诉 , 要求撤销当时所做出的相关决议 。
赵占领向采访人员称 , 起诉的理由可以从以下这些方面来看 , 比如:李国庆有没有事先通知包括俞渝在内的其他股东来参会;此外 ,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 临时股东会的召集 , 一般首先要由执行董事来召集 , 如果执行董事不召集 , 就要由监事来召集 , 如果监事不召集 , 则李国庆这时候作为持股10%以上的股东 , 才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 也就是说李国庆不能直接发起或召集临时股东会 , 要看其召集程序是否符合法律相关规定;在修改公司章程需要达到的关于表决权方面的要求上 , 如果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三分之二以上 , 俞渝方面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该股东会决议 。
他向采访人员称 , 从法律上来看 , 目前 , 李国庆此前的那份股东会决议很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 李国庆最终能否“夺权”成功 , 取决于股东会决议是否合法有效 。 这涉及到公司法和婚姻法的复杂问题 。 股权是一种兼具人身权和财产权的综合性权利 , 如表决权、分红权等 。 虽然李国庆与俞渝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投资设立了公司 , 根据婚姻法 , 两人的股权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 但是 , 就公司事务的管理方面 , 如表决权 , 因不属于财产范围 , 应由公司法调整 。 所以 , 在他们夫妇两人的离婚诉讼未结案之前 , 两人应以各自名义分别独立行使包括表决权在内的股东权利 。
但盛芝然提到 , 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程序很复杂、很漫长 , 从法院受案到最后的举证 , 双方开庭审理等等 , 一般都要好几个月的时间 。
盛芝然向本报采访人员称 , 在相关案件的实际操作中 , 像这种以控制公章试图控制公司的案件 , 其实都比较复杂 , 基本上大多数案件会经历很长一段时间 , 这包括前期双方的对峙 , 以及后期的可能会通过诉讼方式去解决的过程 。 在他看来 , 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去解决这个问题 , “绝对不是一个优选的方案 , 可能是比较差的一个方案 。 和解或许对他们才是最有利的” 。
此外 , 盛芝然还认为 , 事实上 , 当前 , 李国庆的这些用章的动作 , 都与之前的临时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紧密相关 , “人事调整问题只是他对公司行使控制权的一个自然的延续” 。 当前 , 由于前述提到的一些股东会召开方面的争议 , 关于它的有效性还不能确切地得到认定 , 当前也没有经过法院 , 所以仍未有定论 , 那么基于这样的前提 , 李国庆后续的用章行为是否有效其实也还不能确定 。
盛芝然还提及 , 在实际操作中 , 鉴于当前李国庆“抢夺”的公章 , 背后还牵涉法律上的一些问题 , 因此 , 如果此时李国庆拿公章去做人身认定 , 或者对外签署合同 , 可能都会存在一些问题和障碍 。 “对交易对手方来说 , 也需要慎重考虑协议的签署是否能履行、是否有实际的法律效力 。 ”他补充提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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