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青岛新闻中心』男子为还高利贷伪造公安、法院文书诈骗,岳父和三叔都不放过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男子为还高利贷伪造公安、法院文书诈骗 , 岳父和三叔都不放过
被告人刘某是一名莱西男子 , 无业 。 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 , 被告人刘某在没有能力办理出国劳务的情况下 , 为了还高利贷 , 以给其岳父李某办理赴韩国劳务为由 , 骗取李某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148160元 。
『法制青岛新闻中心』男子为还高利贷伪造公安、法院文书诈骗,岳父和三叔都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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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至2018年10月 , 被告人刘某在没有能力办理出国劳务的情况下 , 为了还高利贷 , 以给其三叔王某正办理赴韩国劳务为由 , 骗取王某正56650元 。
2018年春天的一天 , 被告人刘某编造其叔叔在铁路当领导 , 能为李某找工作为由 , 骗取李某65565元 。
2018年11月份的一天 , 被告人刘某为了偿还高利贷 , 伪造莱西市公安局望城派出所治安管理处罚单、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莱西市公安局处罚决定书、莱西市人民法院判决书 , 以缴纳罚款等费用为由 , 骗取李某116075元 。
原审判决另查明 , 被告人刘某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公诉机关指控的上述事实 。
原审法院莱西法院认为 , 被告人刘某诈骗他人财物 , 数额巨大 , 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 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 系坦白 , 依法可从轻处罚 。 综上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 , 以诈骗罪 , 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六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八千元;责令被告人刘某退赔人民币386450元发还被害人李某329800元 , 王某正56650元 。
【『法制青岛新闻中心』男子为还高利贷伪造公安、法院文书诈骗,岳父和三叔都不放过】上诉人刘某的上诉理由是:其未归还李某、王某正的钱款数额为32万元左右 , 原审判决认定诈骗数额为38.645万元与事实不符;李某、王某正支付钱款给上诉人的目的是为了办理出国或找工作 , 虽然造成了经济损失 , 但其不属于诈骗 。 原审判决量刑过重 。
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原审一致 。 关于上诉人刘某所提其不属于诈骗的上诉理由不成立 , 故二审法院青岛中院不予采纳 。
综上 , 青岛中院认为 , 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刘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定性准确 , 量刑适当 , 审判程序合法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半岛=
编辑: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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