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租房期满,但联络不到房东了,咋办?
住滿12年,申請逆權侵佔逆權侵佔(英文:adverse possession)係普通法概念,指地產,非業主唔經原業主同意,長年佔用對方土地,如十二年或其他法定時限,原業主興訟時限即終止,該佔用者,可以成爲笪地合法新業主,不必付出任何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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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权侵占法证先锋3里面有提到
【(香港)租房期满,但联络不到房东了,咋办?】
■网友的回复
再住六年。
■网友的回复
建议你一直住着,满12年申请逆权侵占。中间房东出现记得补齐房租。
■网友的回复
房东真宽心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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