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同意设立成都东部新区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成都东部新区的批复川府函〔2020〕84号成都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设立成都东部新区的请示》(成府〔2020〕37号)收悉 。 经研究 , 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设立成都东部新区(以下简称新区) 。 新区规划面积729平方公里 , 空间范围包括简阳市所辖的13个镇(街道)所属行政区域 , 分别是海螺镇、芦葭镇、董家埂镇、壮溪镇、玉成街道、草池街道、石板凳街道、福田街道、养马街道、石盘街道所属全部行政区域及高明镇、三岔街道、贾家街道所属部分行政区域 。二、全面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部署 , 深入实施“一干多支”发展战略 ,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治理 , 在产业发展、开放合作、生态文明、城乡融合、公共服务等领域先行先试、率先突破 , 全面增强高端要素资源的集聚配置能力 , 努力把成都东部新区建设成为国家向西向南开放新门户、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新平台、成德眉资同城化新支撑、新经济发展新引擎和彰显公园城市理念新家园 。三、新区建设要坚持体制机制创新 , 按照“一个平台、一个主体、一套班子”的体制架构 , 按规定组建新区管理机构 。 要积极探索与现行管理体制联动的高效、协调管理方式 , 有力有序推动新区建设 。 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遵循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 , 严格控制总量 , 依法依规设置 。四、成都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 进一步明确新区发展思路 , 完善工作机制 , 落实重点任务 , 认真做好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 加快推动新区高质量发展 。五、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能分工 , 加强对新区建设发展的指导 , 在规划编制、政策措施、项目布局、体制创新、对外开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 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和信息沟通 , 协调解决新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 共同推动新区加快建设 。六、《成都东部新区总体方案》由省发展改革委商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审核后印发 。四川省人民政府2020年4月28日四川省政府同意设立成都东部新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