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漯河发布最新人事任免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制』漯河发布最新人事任免】公 告
(2020年4月27日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项瑞柱为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会伟为漯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白俊峰为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耿高产为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跃红为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 。
免去:
张建民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项瑞柱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晋民伟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巴钦铭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白俊峰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职务;
张合周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职务;
梁玉杰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玉毛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0年4月27日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彦军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刘继伟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刘光耀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王跃民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刘超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黎明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苏建刚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张素丽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石笑云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缑兵伟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吴增光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宋跃武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于凤鸣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 。
免去:
张海旺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跃民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王彦军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黎明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石笑云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继伟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于凤鸣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宋跃武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超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田新亚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昝玉成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冲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
批准任命:
赵大伟为漯河市临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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