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正东@北京一女职工哺乳期被辞退,用人单位赔偿9万元


北京一女职工哺乳期被辞退 , 处于弱势地位的她该怎么办?近日 , 她拿起法律武器 , 用人单位赔偿9万元 。
我们都知道 , 员工在入职时 , 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 。 这份合同不仅约束员工按规定履行工作义务 , 也保护了员工的相关权益 。
例如 , 《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项规定 ,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可有些企业就是不管不顾 , 圣伟律师事务所的饶律师曾讲过一个案例 , 刚当上妈妈的王女士 , 产假刚结束就收到了公司的辞退书 。 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就这样自认倒霉吗?
当然不!

北京正东@北京一女职工哺乳期被辞退,用人单位赔偿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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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是在2013年2月入职北京一家电子有限公司 , 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 公司为她缴纳了社会保险 。 最近一份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从2016年2月18日到2021年2月17日 。
2018年初 , 王女士有了宝宝 , 产假结束日期为2018年5月29日 。 产假结束后 , 想多陪陪宝宝的王女士 , 向公司申请5月30日至6月20日休年假 , 公司批准了 。
6月9日 , 尚在哺乳期中的王女士 , 却收到公司发送的《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 。 公司因其“产假前与公司面谈时说产假后回来离职 , 所以公司也已经另外聘用了财务科长" , 并要求王女士于6月20日前办理完成工作、业务交接等事宜及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事宜 。
虽然很意外 , 但王女士坦然接受 , 于6月20日前完成工作交接及结算工资等事宜 , 并申请经济补偿金 。

北京正东@北京一女职工哺乳期被辞退,用人单位赔偿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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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东@北京一女职工哺乳期被辞退,用人单位赔偿9万元】

但是 , 到了6月21日 , 王女士收到了公司通过EMS邮寄的《撤销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 , 内容为“为了保证员工的利益 , 经过公司内部检讨 , 决定撤销6月12日寄送出的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 , 在个人休假结束后正常出勤上班 。 "
同时 , 公司人事部员工告诉她 , 6月20日的时候 , 就通过手机短信方式通知她撤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 内容为:“王姐 , 如昨天发消息所说 , 公司内部通过会议后 , 决定为了保证员工的个人利益 , 撤销6月12日寄送出去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 请年假休完后正常出勤上班吧 , 今天下午邮件会给你发送 。 请知晓 。 "可王女士表示并没有收到这条短信 。
6月22日 , 公司又通过EMS向王女士邮寄《上班通知书》 , 内容为“你于2018年6月21日至6月22日旷工2天 , 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 , 经公司研究决定 , 现通知您三个工作日内到公司正常上班 , 并自愿接受公司的相关处理 , 您在旷工期间造成的一切影响和损失公司将不予追究 。 请您自收到通知之日三个工作日内到公司上班 , 否则将按公司规定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的 , 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 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王女士认为 , 自己与公司于6月20日就已经解除劳务关系 , 于是 , 就没有回到公司上班 。
6月28日 , 公司又通过EMS向王女士邮寄《旷工通知书》 , 内容为“公司已经连续几次正式通知你来上班 , 但是你一直未回复和未到公司报到 , 也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 , 你的行为已视同为旷工 , 你于6月21日至6月27日合计旷工5天 。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 , 旷工3日按自动离职处理 。 因此 , 视你自2018年6月27日起主动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 特此通知!"
平时喜欢阅读法律故事的王女士 , 知道非法被辞退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 , 但自愿离职就不一样了 , 公司将自己按照自动离职处理 , 就是不愿意给经济补偿金 。 于是 , 她申请了劳动仲裁 。
最后 , 仲裁委于2018年9月21日作出仲裁裁决书 , 裁决该电子公司支付王女士赔偿金87615元、2018年6月已克扣的工资3190.34元 , 合计90805.3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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