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的战争,其实是《公司法》和《婚姻法》在打架( 三 )




第三 , 就公司本身而言 , 股东的股权纷争 , 带走公章 , 会给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极大的困扰 , 严重损害企业的对外形象 。


无论如何 , 我们还是以最终司法上认定的结果为准 。


公章的战争,其实是《公司法》和《婚姻法》在打架
文章图片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要求召开临时会议 。
(小巴注:李国庆持股27.51% , 显然满足要求)



但李国庆提出的 , 过半数通过修改章程并成立董事会是不成立的 。
根据法律规定 , 有限公司章程的修改 , 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公章的战争,其实是《公司法》和《婚姻法》在打架】如果公司章程作出特殊约定 , 该项约定也必须获得大于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表决通过 , 才能进而修改章程 , 这种改变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 比如阿里的合伙人享有半数以上董事提名权的章程规定必须经95%的股东表决权通过 , 这是可以的 。


根据《公司法》解释四的规定 , 股东会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的 , 该项股东会决议不成立 。


同时 , 李国庆带走公章 , 不代表获得公司控制权 。



在公司控制权层面 , 除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的人选及议事规则之外 , 实物上的证、章、照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也非常重要 。


但李国庆带走公章未必有用 , 俞渝是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另外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还在俞渝手上 ,
她可以通过报警挂失 , 登报宣告这些印章无法律效力 , 重新去申请新的印章 。
当前当当网的声明已表明这一点 。



公章的战争,其实是《公司法》和《婚姻法》在打架
文章图片

公章是个非常重要的公司对外的权力的表征 。 谁掌握公章并在文件上留印 , 就代表了公司对外的承诺 。 但在法义上 ,
掌握公司的控股权 , 并不体现在公章上 , 而是体现在法律认定的归属权上 。
因此 , 公章被带走后 , 会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一些业务上的困扰 , 但只要公司不承认 , 原来的公章作用就失效了 。


李国庆带走章事件里 , 涉及两部法律之间的交织 , 一部是《公司法》 , 一部是《婚姻法》 。


《公司法》规定 , 公司的所有权力属于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对应的股权包含投票权 。 从目前比例看来 , 俞渝个人所占比例为52.5% , 高于李国庆 , 且超过半数 , 因此她掌握了公司的控制权 。 在这个情况下 , 带走公章行为对于抢夺公司控股权是无效的 。


但站在《婚姻法》的角度 , 情况就有所不同了 。


当当网是他们夫妻俩的共同财产 , 且两人正在走离婚诉讼 。 在这个法律下 , 两个人的股权占比将各自占到40%多 , 而根据李国庆的说法 , 他已经争取到了不少中小股东 , 称其整体拥有的股权高于50% , 因此他就有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并成立新董事会的权利 。


公章的战争,其实是《公司法》和《婚姻法》在打架
文章图片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