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的战争,其实是《公司法》和《婚姻法》在打架( 二 )



按照《公司法》规定 , 一家公司最终的话事人是股东 , 忙不过来的股东可以设立董事会来进行管理 , 董事会也可以将管理权进一步下放给总经理等高管团队 。


而要更改董事会成员 , 通常需要所有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投票通过才能进行 。


所以 , 回答这个问题 , 最终要看支持李国庆的股份多不多 。


根据企查查的数据 , 当前俞渝持有当当64.2%的股权 , 李国庆则只持有27.51%的股权 。
(小巴注:股权比例是关键所在 , 各方宣布的数据并不一致)


公章的战争,其实是《公司法》和《婚姻法》在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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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面的数据看 , 俞渝的投票权实力碾压李国庆 , 但其中另有变数 。


据腾讯《深网》对李国庆的采访 , 2016年 , 当当网从美股私有化退市时李国庆和俞渝合计持股93.17% , 两人对半平分 。 后来俞渝提议双方各拿一半股权给儿子(Alexander Chunqing Li) , 于是李国庆先给了一半 。


2018年时海航提出收购当当 , 因协议要求不能有外国股东 , 俞渝代持了儿子手上的所有股权 , 由此获得了较多数的股权 。


此前李国庆申请和俞渝离婚 ,
诉求是能够实现平分夫妻共同股权 , 但法院目前仍未作出判决 。


那么 , 到底该如何看待李国庆带走公章事件?当一家公司存在股权纷争时 , 法律上究竟是怎么认定的?以及本次事件中还有哪些值得我们了解的点 , 请看看大头的看法 。


公章的战争,其实是《公司法》和《婚姻法》在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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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走公章这样的事件 , 历史上并非没有发生过 , 近几年比较大的事件就有两个:


去年12月 , 上市公司ST围海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夺权 , 就上演过第一大股东之女(前董事长之女、无公司管理权)带人带走财务专用章、财务部门章、所有网银U盾、公司公章的大戏 。


今年4月14日 , 上市公司新宏泽公告称 , 控股子公司江苏联通纪元的公章、印鉴等被原总经理侵占 , 上市公司在事实上失去了对子公司的控制 。


不过 , 此类事件多发于改革开放初期的家族企业和一些小企业 , 属于比较早的商业手段之一 。


或许有人会问 , 李国庆的这一行为是否符合“程序正义”?


首先 , 当当网在2016年已经私有化退市了 , 因此要认定李国庆拿回控制权的合法性、合理性 , 首先要参照当当内部的公司章程才可定义 , 这个目前我们不得而知 。


但无论如何 , 公司内部进行权力交接 , 既可以通过内部协商、仲裁 , 或者按照公司已有章程 , 实现权力的正常交接 。 亦或者 , 当双方对股权和控制权分割存在异议时 , 就提交法院走司法程序获得裁决 。


公章的战争,其实是《公司法》和《婚姻法》在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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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交接后 , 再把公章等交付出去 , 也可以废旧章 , 重新用新章 。


第二 , 结合去年10月 , 李国庆和俞渝夫妻的离婚诉讼情况 , 目前两人尚未正式就离婚后的股权问题达成一致 , 在股权上并没有迹象表明已经完成分割(这一点也得到了当当网的证实) 。 在这样的情况下 , 进行这样的行为就有点不合时宜 , 起码应该等到司法程序认定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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