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如何申报个税综合所得汇算?请收好这份攻略

半岛网4月27日讯  半岛网采访人员从青岛市税务局获悉 , 3月31日 , 国家开放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远程申报系统(即手机APP和WEB端) , 正式启动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简称年度汇算) 。青岛市税务局专门整理了申报攻略 , 方便纳税人申报 。
何谓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申报?就是年度终了后 , 纳税人需要将全年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收入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 , 乘以适用税率 , 计算全年应缴税额 , 再减去年度内已预缴税额 , 办理申报结清应退或应补税额 。简言之 , 年度汇算就是“查漏补缺 , 汇总收支 , 按年算账 , 多退少补” 。
【「」青岛:如何申报个税综合所得汇算?请收好这份攻略】为什么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一方面 , 年度汇算可以更加精确、全面落实各项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政策 , 更好保障纳税人的权益 。另一方面 , 通过年度汇算 , 准确计算纳税人综合所得全年应该缴纳的个税 , 如果预缴税额大于全年应缴税额 , 就要退还给纳税人 。
我怎么办理汇算申报?为方便纳税人准确办理汇算 , 税务机关对年度汇算提供了“预填报”服务 , 按一定规则 , 自动汇集年度内本人各项综合所得收入、已提交申请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金额等涉税信息 。建议纳税人选择手机APP “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方式 , 据实对预填的信息进行确认、补充或完善 , 即可快速完成汇算和补退税申报 。您可访问青岛市税务局官网个人所得税专栏的“个税课堂” , 学习汇算政策和操作方法 , 使用手机APP或WEB端便捷办理汇算和补退税 。
您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如果您2019年度已预交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 , 或者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额超过400元 , 您就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
如果您应办理年度申报 , 建议您采用“标准申报”-“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 , 您只需对预填报信息如实进行确认、补充 , 如果税款计算有应退或应补税额 , 则您就需要办理汇算和补退税申报 。如果您有需要咨询的事项 , 请拨打12366咨询或通过个税APP“意见咨询”进行咨询 。
年度汇算可税前扣除项目有哪些?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 , 年度汇算可扣除:
1.专项扣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 即“三险一金”(查询方法附后) 。
2.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租金支出、赡养老人支出、大病医疗支出(查询方法附后) 。前五项 , 需要在汇算申报前提出申请 。如果您发生“大病医疗支出” , 请您务必首先登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方法附后) , 查询您符合规定的扣除金额 , 准确填报 。
3.其他扣除:企业年金(实行年金制度的企业员工方可填报) , 职业年金(实行年金制度的行政事业单位员工方可填报) , 商业健康保险(具体指在保险单正面 , 具有“税收优惠码”的险种) , 税延养老保险(青岛暂不属于试点地区) , 以及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时发生的合理税费支出 , 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的展业成本 。
4.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
个税年度汇算开始后 , 广大纳税人积极参与 , 税务机关积极通过各种方式辅导纳税人进行申报 。但网上也出现了所谓“秘笈” , 误导纳税人 。目前 , 税务机关已经关注到个别纳税人可能听信“秘笈” , 误填误报 , 造成少缴应补税款或获取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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