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咳嗽掩口鼻、感冒戴口罩正式写入法规( 二 )


第二十九条规定 , 在交通出行方面 , 重点治理下列不文明行为:驾驶机动车乱停靠、乱插队、乱鸣笛 , 不规范使用灯光 , 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驾驶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 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 逆行 , 乱穿马路;行人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 乱穿马路 , 翻越交通护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抢占座位;从车辆中向外抛物;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不按照规定停放 。
社区生活
重点治理遛犬不牵引、犬便不清理行为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 在维护社区和谐方面 , 应当遵守下列文明行为规范:饲养宠物采取必要的安全、卫生措施 , 不遗弃宠物;控制家庭室内活动噪声 , 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规范有序停放车辆 , 在指定位置充电;不在阳台外、窗外、屋顶等空间悬挂或者堆放物品等 。
第三十条 , 在社区生活方面 , 增加重点治理在楼道等区域为电动车充电的内容 。 该条其他重点治理的行为包括 , 在楼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遛犬不牵引 , 犬便不清理;违反规定装修作业或者室内产生噪声 , 干扰周围生活环境;在公共区域内擅自设置地桩、地锁或者其他障碍物阻碍机动车停放和通行等 。
网络文明
重点治理泄露他人隐私等行为
《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 在维护网络文明方面 , 应当文明互动 , 理性表达;尊重他人权利 , 拒绝网络暴力;抵制网络谣言和不良信息 ,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
【北京将咳嗽掩口鼻、感冒戴口罩正式写入法规】第三十二条规定 , 在网络电信方面 , 重点治理编造、发布和传播虚假、低级庸俗、封建迷信等不良信息;擅自泄露他人信息和隐私;拨打骚扰电话 , 发送骚扰短信;以发帖、跟帖、转发、评论等方式侮辱、诽谤他人等不文明行为 。 本组文/本报采访人员 李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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