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聊城发布:车辆受损人受伤|以案说法,轻型货车转弯突遇事故

为强力震慑交通违法行为 , 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 莘县交警就近期发生的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进行曝光 , 以案说法 , 以此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增强守法意识 , 文明驾驶 , 平安出行 。
齐鲁聊城发布:车辆受损人受伤|以案说法,轻型货车转弯突遇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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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案情
2020年04月06日22时35分 , 单某某(莘县莘亭镇)驾驶鲁PH6***轻型仓栅式货车 , 在莘县新华路天乐尚都小区东门由西向东左转弯时 , 与由北向南行驶的付某(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驾驶的鲁P6***小型普通客车(载郝某某)发生碰撞 , 致郝某某受伤 , 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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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成因分析
当事人单某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 , 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当事人付某驾驶机动车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 , 未保持安全车速 。
★事故过错及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二条之规定 , 单某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 付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乘车人(郝某某)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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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交警提醒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遇交叉路口时 , 应注意观察、减速慢行相互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
转弯车让直行车先行是路口通过的基本原则
当驾驶员忽略时
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下面就来看看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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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相关统计 , 转弯机动车不让直行车辆、行人优先 , 常排在事故原因的第一位 。
交通知识小课堂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 , 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 , 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 , 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齐鲁聊城发布:车辆受损人受伤|以案说法,轻型货车转弯突遇事故】(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来源:聊城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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