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19年侵权假冒十大典型案件( 二 )


侵权销售“NABEL”瓷砖案
2019年6月23日,密云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杭州诺贝尔陶瓷有限公司举报,称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准备用于密云区某影城装修使用“NABEL”瓷砖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经查,当事人吴某未经商标权利人杭州诺贝尔陶瓷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将标有“NABEL”商标的瓷砖销售给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用于装修,且吴某不能证明该批瓷砖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 。对当事人作出没收销售的瓷砖,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
侵权销售白酒案
2019年6月,大兴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相关举报 。经查,当事人北京宜凯商贸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从他人手中购进“天之蓝”、“海之蓝”、“剑南春”、“五粮液”、“百年泸州老窖”等品牌酒类准备销售,所销售商品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对当事人作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219瓶,罚款565420元的行政处罚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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