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A】青岛建筑市场信用考核拟分六个等级 出现这些问题将被列入“黑名单”( 二 )


【AAA】青岛建筑市场信用考核拟分六个等级 出现这些问题将被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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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六大问题将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谁处罚、谁列入”的原则 , 将存在下列情形的建筑市场主体 , 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一)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被认定为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2次及以上的;
(三)发生重大质量和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四)本年度内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上访 , 造成恶劣影响的;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五)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严重 , 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 , 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
《意见稿》显示 , 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 , 为自被列入之日起1年 。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修复 , 需在管理期限内未再次发生符合以上所列情形 , 由原列入的部门将其从“黑名单”移出 。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列入“黑名单”的建筑市场主体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 自列入“黑名单”之日起 , 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招投标等方面依法给予限制 , 不得将列入“黑名单”的建筑市场主体作为评优表彰、政策试点和项目扶持对象 。列入“黑名单”的建筑市场主体当年度信用考核等级直接定为D级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将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报有关部门 , 实施联合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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