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顾百家』抚养费可以协议免除吗?



『法顾百家』抚养费可以协议免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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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顾
王某与刘某(女)经人介绍相识 , 并于1998年1月8日登记结婚 , 同年育有一子小王 。 婚后由于两人性格不合 , 遂于2001 年12月协议解除了婚姻关系 。
由于当时刘某的收入状况较好 , 且为了取得儿子的抚养权 , 协议约定儿子由刘某独自抚养 , 王某不支付抚养费 。 2003年3月 , 刘某所在单位因经营不善而破产 , 刘某失业 , 同时又身患疾病 , 生活出现困难 , 难以继续独自承担对儿子的抚养义务 , 遂请求王某分担儿子的生活费 , 但王某以离婚时已协商由刘某独自承担为由予以拒绝 。
无奈 , 2004年10月 , 刘某以王某某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起诉到法院 , 请求王某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 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每月支付小王抚养费300元 。
法顾百家说
【『法顾百家』抚养费可以协议免除吗?】法顾百家指出 , 父母离婚后承担子女抚养费是法定的义务 。 刘某在离婚时虽未要求王某承担儿子的抚养费 , 并不意味着王某对儿子抚养义务就可以免除了 , 当刘某不能独自承担儿子的抚养义务时 , 王某必须履行支付抚养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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