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庭审 公诉人“云上亮剑”

本网讯(通讯员高程)4月23日上午 , 经过半个小时的视频庭审 , 由樊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故意伤害案当庭宣判 , 被告人周某因犯故意伤害罪 , 被樊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
视频庭审 公诉人“云上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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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庭审 公诉人“云上亮剑”】2019年9月 , 被告人周某因琐事与工友何某发生矛盾 , 双方扭打 , 造成何某面部、右眼部受伤 , 经司法鉴定 , 何某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
“被告人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 ,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 , 公诉人蔡琼以铿锵有力的语调宣读起诉书 , 并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相关证据 , 当庭质证 , 最后发表公诉意见 。
视频庭审 公诉人“云上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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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往常不同的是 , 法庭设在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区公安分局下辖王寨派出所的远程视频会议室 , 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正襟危坐 , 被告人则在看守所通过视频连线接受审理 。 本次“云庭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 全程仅半小时 , 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 , 屏幕画面清晰、现场声音流畅 。 公诉人逻辑严谨 , 思路清晰 , 质证过程连贯、高效 。 面对公诉人的讯问 , 被告人周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自愿认罪认罚 , 表示今后一定会守好法律的底线 。 通过审理 , 合议庭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 并当庭宣判 。
视频庭审 公诉人“云上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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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诉席旁两名人民监督员受樊城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参与观摩此次庭审 , 对开庭进行监督 , 首次见证隔空庭审 。 庭审结束后 , 人民监督员游炜对检察机关的有力有为、对公诉人的“云上亮剑”予以点赞 。
疫情期间 , 该院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 以科技为依托 , 积极运用”互联网+检察模式” , 与公安机关、法院联合探索“云上提审”、“云上庭审”模式 , 极大的提高了诉讼效率、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 为服务全市战“疫”工作大局贡献了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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