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物业不满,拖欠物业费“以暴制暴”?不行!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鲁维佳对物业服务不满 , 不少人会选择拒交物业费 。 但是 , 这样的“以暴制暴”有时候可不好使 。 23日 , 记者从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获悉一起涉物业费纠纷执行案 。
黄某是郑州某小区的业主 。 2019年1月起 , 黄某对小区物业公司有意见 , 便不再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 。
为此 , 该物业公司曾多次以各种方式向黄某催缴物业费 , 但是黄某均未予理睬 。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该物业公司向惠济法院申请了支付令 。 惠济法院随后下达支付令 , 限黄某于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支付拖欠的物业费2692元 。
因黄某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 , 既未提出异议也未向某物业公司支付所拖欠的物业费 , 该物业公司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申请 。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 , 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黄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相关法律文书 , 并耐心释法明理 , 劝说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 在法官的多番劝说下 , 黄某表示愿意履行 , 并先期支付了执行费用 , 余款待春节过后支付 。 孰料一个春节过去 , 加之受到疫情的影响“宅在家”后 , 黄某却又“反悔”了 。 执行法官再度与其联系时 , 黄某开始以没出去工作手中没钱等为由将还钱的事儿一拖再拖 。

「法律」对物业不满,拖欠物业费“以暴制暴”?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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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扣页面)
面对法官劝告 , 黄某依旧我行我素 , 执行法官便依法将其列入了失信“黑名单”、作出了“限高令” 。
4月21日 , 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 , 黄某名下某银行账户内有了可供执行的财产 , 遂依法立即对该账户进行了冻结、划扣 , 并将执行款转入了申请执行人指定的账户内 。
【「法律」对物业不满 , 拖欠物业费“以暴制暴”?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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