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内蒙古:初高中一、二年级和中等职业学校4月23日起开学

中新网4月21日电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1日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通知称 , 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 , 4月23日起 , 内蒙古初高中一、二年级和中等职业学校经盟市指挥部评估达标后开学复课;5月7日起 , 小学高年级(四、五、六年级)经盟市指挥部评估达标后开学复课 。
通知具体如下:
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 , 4月21日 , 自治区教育厅发出通知 , 就全区初三高三年级开学复课后 , 其他学段开学复课时间做如下安排:
【『开学』内蒙古:初高中一、二年级和中等职业学校4月23日起开学】一、4月23日起 , 初高中一、二年级和中等职业学校经盟市指挥部评估达标后开学复课 , 达不到标准的学校不得开学 。
二、5月7日起 , 小学高年级(四、五、六年级)经盟市指挥部评估达标后开学复课 , 达不到标准的学校不得开学 。小学其他年级和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由各盟市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确定 。
三、5月7日起 , 经评估达到开学复课疫情防控标准的高校毕业年级(含高职和本、硕、博)及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其他输入风险较大地区生源的高校 , 先行错峰开学复课 。5月13日起 , 经评估达到开学复课疫情防控标准的高等院校 , 可以安排其他年级开学复课 。其中 , 自治区直属高校由教育厅组织评估 , 盟市所属高校由盟市政府组织评估 。
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在当地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开学复课前 , 不得开展线下培训及服务 。
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 ,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 认真组织检查评估学校开学复课准备工作 , 具备条件的分期分批有序开学 , 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开学 。
各级各类学校尚在境外的师生一律不返校 。湖北省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校师生要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和核酸检测 。口岸城镇及其他输入风险较大的地区 , 由盟市政府科学研判 , 确定开学时间 。
『开学』内蒙古:初高中一、二年级和中等职业学校4月23日起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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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内蒙古教育厅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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