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新规』潍坊幼儿园退费出新规 公开征求意见

【『出新规』潍坊幼儿园退费出新规 公开征求意见】半岛网4月20日讯 根据有关规定 , 潍坊市发改委拟定了幼儿园退费的相关政策 , 现面向社会各界征求对以上政策的意见 。
具体规定如下:

◆幼儿入园后退(转)园的 , 保教费、住宿费按退(转)园当月计退 。当月入园时间达到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及以下的 , 按半个月退费;超过法定工作日一半的 , 不退费 。 
◆ 因幼儿自身原因不能入园的 , 保教费、住宿费按月计退 。整月未到园的 , 保教费、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30%退费;当月在园时间不足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一半(含一半)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15%退费;当月在园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一半的 , 不退费 。
◆ 因幼儿园放假等原因不能入园的 , 幼儿园不得收取该时间段的保教费、住宿费 。
◆ 伙食费按实际入园天数收取 , 多退少补 。
意见反馈
现面向社会各界征求对以上政策的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 , 请于2020年4月27日前反馈至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 。
通讯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9楼东区
联系电话:809082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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