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中联办声明未违反《基本法》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港澳办及中联办发声明炮轰泛民在立法会内会“拉布” , 引发香港社会对《基本法》第22条的关注 。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19日报道 , 港澳办、中联办本月13日齐发声明 , 谴责反对派议员采用卑劣手法瘫痪立法机关运作 。 反对派人士声称此举违反《基本法》22条 , 干预香港内部事务 。 中联办日前澄清称 , 港澳办、中联办不是第22条所指的一般意义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 。 19日凌晨 , 香港特区政府发出新闻稿说 , 中联办是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机构 , 不是《基本法》第22条所指“中央各部门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机构” 。 此前港府在回应传媒查询时还表示 , 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是根据《基本法》第13条设立的机构 , 解放军驻港部队是根据《基本法》第14条设立的机构 。
【港府:中联办声明未违反《基本法》】曾任《基本法》草委的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说 , 22条原意只针对省市部门 , 不包括港澳办及中联办 , 因为两办是直接代表中央在香港行使权力 。 香港“01”网19日称 , 政务事务局1999年6月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谈及有关中央驻港机构设立机制 , 其中提到的中央驻港机构有三个 , 分别是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及新华社香港分社 。 身兼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的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19日表示 , 中央政府在港设立中联办的其中一项功能是监督《基本法》是否在港有效实施 , 中联办通过发表意见监督 , 并非对特区政府做出指示 , 如何处理是特区政府自行决定 , 因此不构成干预 。 他说 , 中联办早在回归前便以新华社香港分社的身份在港设立 , 回归后继续存在 , 直到1999年12月国务院决定把授权的工作机构改称为中联办 , 也没有经过特区政府同意 , 所以中联办不是根据《基本法》22条而成立的 , 中联办的声明并不违反《基本法》 。 (张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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