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具有显著优势的原理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仅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具有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显著优势;而且深刻体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在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方面不断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弄清楚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具有显著优势的原理,有利于更好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显著优势的具体表现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显著优势的具体表现,可以从所有制、分配制度、经济体制三个方面来分析 。
所有制方面的显著优势主要表现在:一是以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所有制形式充分动员社会资源 。二是多种所有制经济之间合作竞争,促进公有制经济深化改革、调整优化布局、完善实现形式,不断增强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挥优势、健康发展 。三是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提供有效机制和载体 。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主导地位,是我国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制度性保证,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 。
分配制度方面的显著优势主要表现在:坚持多劳多得,着力保护劳动所得,有利于提高劳动效率,鼓励勤劳致富;在分配结构中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制度保障;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让一切要素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
经济体制方面的显著优势主要表现在: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通过市场所特有的优胜劣汰选择机制和激励功能,使各种资源要素得到高效配置;不仅克服贫富两极分化、负外部性和宏观经济失衡等方面的市场失灵,而且体现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一个有机整体
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基本经济制度基础的社会生产关系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产品分配关系、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等构成的 。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分别是这三方面关系的制度呈现 。这三项基本经济制度相互联系、相互支持、相互促进,构成一个有机整体 。
从改革次序分析,市场化改革是改革的动力,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多种分配方式都由市场化改革推动,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 。而且,无论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还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都需要通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到实现 。深化所有制和分配制度改革,又会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
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相互关系分析,所有制关系是决定性的 。就分配来说,分配关系和分配方式只是表现为生产的背面,分配的结构决定于生产的结构,分配本身就是生产的产物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就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分配上的实现 。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说,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才有市场经济;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才有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 。
正因为这三项基本经济制度构成了一个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有机整体,所以才能发挥强大的基础和保障作用,使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具有显著优势和整体效能 。
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要环节在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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