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读史:宋朝“高薪养廉”的罪与罚( 二 )


由于当时没有铁路和发达的载重汽车 , 这些花石只好通过古运河水运至汴京(开封) , 十船称作一“纲” 。 据宋史记载 , “花石纲”持续了20多年 , “大率太湖、灵璧、慈溪、武康诸石;二渐花竹、杂木、海错;福建异花、荔枝、龙眼、橄榄;海南椰实;湖湘木竹、文竹;江南诸果;登莱淄沂海错、文石;两广、四川异花奇果” , 几乎全国各地 , 没一处不是朱勔的目标 。
为了确保“花石纲”的运输 , 不但关系国家民生之重的漕运被排挤 , 漕船和大量商船被强行征用 , 而且各级官员均在其中上下其手 , 不放过任何一个大发横财的机会——据史料记载 , 各级官员们不但极力帮助朱勔搜罗“花石” , 而且还趁机对百姓敲诈勒索:各级官员不单帮应奉局搜罗花石 , 若看中了谁家比较富有 , 还会强行勒索钱财 , 不然其房屋、田地甚至墓地都被官员伙同应奉局 , 派人以黄纸封之 , 称为供奉皇帝之物 , 强迫居民看守 , 稍有不慎 , 则获“大不恭”之罪 , 而且会故意破墙拆屋的搬运 。 因此 , 被征花石的人家 , 惧于倾家荡产 , 妻离子散的后果 , 只好倾其所有 , 以应对各级官员的勒索 。
相对于百姓的穷困 , 宋朝各级官员却过的是穷奢极欲的奢侈生活 , 就连百姓口中的清官代表寇准 , 其生活也极其奢靡 。 例如宋史就说他 , “准少年富贵 , 性豪侈 , 喜剧饮 , 每宴宾客 , 多阖扉脱骖 。 家未尝爇油灯 , 虽庖匽所在 , 必然炬烛 。 ”其奢侈行径甚至到了让司马光给儿子做反面教材的地步——司马光说寇准 “近世寇莱公(寇准封莱国公)豪侈冠一时 。 ”
可以想象 , 当时百姓口中的清官代表寇准 , 其生活都如此奢侈 , 那人民口中的贪官蔡京、童贯、高俅等人又该当如何?只怕会在“奢靡”前加一个“更”字 。 另外 , 随着官员子孙的繁衍 , 因“荫补”而增加的官员数量越来越多——真宗时 , 宋朝官员数量大致在一万左右 , 仅仅过了40年 , 到了仁宗年间 , 官员人数即翻了一倍还多 , 到了英宗时更是接近三万 。
与此相对应 , 为了豢养越来越多的官员 , 宋朝的中央财政收入也越来越吃紧——北宋初年 , 两千万的钱粮收入可以结余大半 , 而到了仁宗年间 , 尽管国家不断上调税赋 , 国库收入达到一亿三千万以上(一说一亿五千万 , 超过唐7倍 , 而国土面积和人口均不及唐) , 却无丝毫结余 。
所以方腊才在起义檄文中说 , “今赋役繁重 , 官吏侵渔 , 农桑不足以供应 。 吾侪所赖为命者漆楮竹木耳 , 又悉科取 , 无锱铢遗 。 且声色、狗马、土木、祷祠、甲兵、花石靡费之外 , 岁赂西、北二虏银绢以百万计 , 皆吾东南赤子膏血也!”
从这个角度上说 , 有宋一代 , 虽不是主观上希望借高薪来养廉 , 但其高薪制度却没起到养廉的效果 , 反而耗空了国家 , 成为其积弱的主要的内因之一 。
【「官员」读史:宋朝“高薪养廉”的罪与罚】人物姓名:包拯
人物官职:龙图阁直学士(侍从官职) , 尚书省右司郎中(寄禄官职) , 开封府权知事(行政官职)
龙图阁直学士薪俸
月“料钱”(基本工资):120贯 , 计年薪1440贯;
月“添支钱”和“餐钱”(补贴):18贯 , 计年薪216贯;
春、冬两季“衣赐” , 每次发5匹绫、17匹绢、1匹罗、50两绵 。
小计:年薪1656贯 , 此外每年还有10匹绫、34匹绢、2匹罗和100两绵的实物收入 。
尚书省右司郎中薪俸
由于《嘉祐禄令》规定 , 一个官员既是寄禄官 , 又是侍从官 , 那么只能领一份工资 , 哪份高领哪份——尚书省右司郎中每月料钱35贯 , 没有餐钱和添支 , 衣赐也低于包拯的侍从官职薪水 。 虽然我们不能排除包大人高风亮节 , 主动拿低薪水的可能 , 但考虑到这种可能性很低 , 而且即便如此也肯定是广大宋代官员中的特例 , 故此我们暂且认为包大人会领那份高薪水 。 所以 , 我们暂且委屈一下包大人 , 将他这份工作收入按0来计算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