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磋商让环境保护快一步 浙江天台:山涧垃圾被及时清理

正义网电(通讯员张岳强 胡益阳)为密切跟踪关注疫情防控大局下的生态环境保护,在服务大局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日前,浙江省天台县检察院通过诉前磋商程序,督促负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乡镇街道及时清理一山涧处的建筑生活垃圾 。
2月24日,有群众反映天台县天培线道路附近有大量生活、建筑垃圾倾倒 。在收到举报线索后,天台县检察院立即会同有关乡镇、街道领导现场查看,该垃圾倾倒现场位置为天培线公路弯道右侧下方山涧处,沿公路路基倾倒后形成堆形状铺开,占地约20余平方米 。该堆垃圾以建筑垃圾为主,夹杂着部分生活垃圾,时间已达数月 。经多方确认后,该山涧位于5A级国清寺景区山林,属某街道管辖 。
“这不仅直接破坏了山林景区的良好环境,也对山涧处的水源造成间接污染,如果不及时处理,将进一步损害景区的生态环境 。”办案检察官表示 。
本着多做协同之诉、审慎监督之诉的理念,天台县检察院及时与有关乡镇、街道电话联系,通报该处垃圾堆放对环境方面产生的不利影响 。经过诉前磋商,天台县检察院以口头方式提出建议,要求所属街道办事处及时将垃圾清理完毕 。
2月26日中午,相关街道安排施工小分队进行清理,检察官现场跟进,督促清理出的垃圾在中转场所进行分类后,再归口垃圾填埋场,共清运垃圾近20立方的体量 。如果能查实倾倒行为人的,将按照法律规定,监督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对其处以罚款,并责令其承担上述环境损害修复费用 。
【诉前磋商让环境保护快一步 浙江天台:山涧垃圾被及时清理】从群众反映,到垃圾清理,前后总共3天时间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提前介入,通过诉前磋商、提出口头建议的方式,以最少的司法投入,实现最佳的监督效果,全面提升司法效率,充分体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是检察机关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的一次生动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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