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网综合】到现在还敢存侥幸心理?!云南这2人被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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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公安局新华派出所在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依法查处2起境外旅居史人员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案件,给予行政处罚2人。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富宁警方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要求,认真抓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积极配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对从境外入境人员进行集中隔离,并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境外入境人员进行依法打击处理。
在集中隔离期间,违法行为人李某金(男,32岁,富宁县板仑乡人)于3月22日从马来西亚旅游入境返回富宁县后,被安排到富宁县疫情防控隔离点进行医学隔离观察,3月25日12时许其私自离开隔离点后一直未归,拒不执行政府的隔离观察规定;另一违法行为人农某杰(男,21岁,富宁县归朝镇人)于3月26日从泰国留学返回富宁县后,在填写云南健康码内容时,故意不如实填写旅居史,造成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降低了对其的风险评估。
目前,因违法行为人李某金、农某杰的行为已违反了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富宁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富宁警方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金处以行政拘留8日,对违法行为人农某杰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富宁警方提醒,当前防范境外输入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境外返(来)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相关通告要求,对不主动报告或故意隐瞒有关事项,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大局的违法犯罪行为,富宁警方将坚决依法打击处理,追究法律责任。战胜疫情需要每一位公民的配合,这是对自己及家人的负责,也是对社会的负责。
来源:富宁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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