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检察院、司法局共同学习讨论《社区矫正法》

【芮城检察院、司法局共同学习讨论《社区矫正法》】4月9日 , 芮城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在社区矫正中心召开座谈会 , 共同学习讨论即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 为确保社区矫正依法适用、规范运行做好积极准备 。 该院常务副检察长张梅雪、司法局副局长张衍庆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会议 。
芮城检察院、司法局共同学习讨论《社区矫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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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对《社区矫正法》进行了逐条逐款逐句学习 , 参会人员围绕其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及相关法律条文开展充分讨论 , 确保《社区矫正法》入脑入心 。 大家一致认为 , 《社区矫正法》的制定出台 , 实现了由“实施办法”到“法”的飞跃 , 显示出国家对社区矫正活动的重视 , 填补了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缺乏法律依据的空白 , 因此做好贯彻实施工作 , 责任重大 , 意义深远 , 必须认真学习 , 深刻领会 , 深入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 做到管理的无缝衔接 , 依法落实好社区矫正工作 。
张衍庆就《社区矫正法》实施后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问题发表了意见 。 他指出 , 《社区矫正法》对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的“双八”硬性规定、电子定位规范等都有变化和调整 , 如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既是难题也是挑战 , 县司法局将在县检察院的监督下 , 克服困难 , 努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
张梅雪对县司法局一直以来给予检察机关监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谢 。 她希望县司法局和检察机关形成贯彻实施合力 , 共同把《社区矫正法》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 , 同时加强沟通联系 , 共同维护检察监督促进执法成果 , 确保社区矫正活动依法进行 , 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利得到保障 , 全县社会秩序安全稳定得以维护 。 (通讯员张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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