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曾因信披不准确被“否”,如今再战科创板,泰坦科技这次能交出答卷吗?( 二 )


以泰坦科技为例 , 上会稿显示 , 泰坦科技核心技术包括生产类核心技术和技术集成服务类核心技术 , 其中技术集成服务类核心技术 , 主要包括用户数据采集及分析技术、化合物信息处理技术、智能仓储物流技术 。 但上市委认为 , 与一般互联网企业和物流企业相比 , 发行人在网络建设与平台开发、相关平台提供产品种类、数量、平台的浏览量情况以及仓储物流配送方式方面并不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
此次申报稿中 , 泰坦科技重新将核心技术分类为:产品类核心技术和平台类核心技术 。
其中 , 平台类核心技术类似于"技术集成服务类核心技术"的翻版 , 其核心技术被细分为用户数据采集及分析技术、化合物信息处理技术以及智能仓储物流技术以及新增加的智能云平台技术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泰坦科技将泰坦设备预约管理软件 V1.0、泰坦项目管理软件 V1.0 、万索科研管理软件 V1.0等11款软件所涉及的核心技术归类为:智能云平台技术;但上会稿则显示 , 前述11款软件均为"常规软件开发" , 彼时 , 公司也未对前述软件所涉及的核心技术进行备注及归类 。
但不论如何调整 , 公司的平台类技术无法与具体产品直接挂钩 , 因此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主营收入的比例并不高 , 分别为47.84%、51.20%以及53.78% 。
单就这一方面看 , 泰坦科技并没有直接的证据来显示"平台类核心技术"对生产经营的推动 , 对此公司则用营收31.28%的年复合增长率 , 进行间接的佐证 。
另外 , 上会稿中 , 泰坦科技还曾将第三方品牌产品中"销售给生产商的特种化学品"收入作为"与核心技术相关的产品和服务收入" , 上市委要求公司说明原因及其合理性 。 此外 , 特种化学品的毛利率大幅低于公司主业整体毛利率 , 公司也未能对此阐明核心技术的先进性 。
申报稿中 , 第三方品牌产品中"销售给生产商的特种化学品收入" , 被剔除出"与核心技术相关的产品和服务收入"中 。
有投行业人士向《科创板日报》采访人员表示 , 二次冲击科创板的企业 , 如果上交所对前期问询的答复没有意见 , 不会再次询问 , 有疑问的 , 则继续追问 , "审核流程是否会提速 , 关键要看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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