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坚决防止境外疫情经远洋渔船输入国内

中新社北京4月13日电 (采访人员 陈溯)采访人员13日从中国农业农村部获悉 , 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通知 , 要求坚决防止境外疫情经远洋渔船输入国内 。
农业农村部于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远洋渔船防范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要求高度重视当前海上疫情风险防控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 , 要建立健全防控机制 , 严格落实防控责任 。
《通知》提出 , 要建立健全远洋渔船输入疫情风险防控机制 。 一是建立健全远洋渔船回国提前申报制度 , 对确需回国的远洋渔船 , 相关渔船应至少提前7天向本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 二是建立健全远洋渔船定点停靠上岸检查制度 , 各地应指定2-3个远洋渔船定点停靠港口 , 到港远洋渔船实行定点停靠、定点上岸 , 并按要求接受港口检查和检验检疫 。 三是建立健全远洋渔船船员动态每日报告制度 , 各地应每日统计上报所辖远洋渔船动态和船员身体状况 。
【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坚决防止境外疫情经远洋渔船输入国内】对于远洋渔船输入疫情风险防控的具体措施 , 《通知》指出 , 一要确保出境远洋船员身体健康 , 远洋渔船出境前 , 相关企业应对所有上船船员安排身体检查 , 确保船上配备足够的口罩、手套、护目镜、清洁消毒和常备药品等防疫物资 , 有条件的安排一名随船医护人员 。 二是严格加强海上渔船疫情源头防控 , 远洋渔业企业应合理安排航行、生产、转载、靠港计划 , 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 坚决防止海上输入性疫情发生 , 确需进行海上补给、转运、靠港的 , 应充分做好防护应对措施 , 尽量避免与外部人员直接接触 , 遇到相应区域渔业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或派遣观察员的 , 应要求对方做好健康检查和防护措施 。 三是从严开展回国到港渔船船员检测隔离 , 远洋渔船按规定申报回国后 , 应到指定港口停靠 , 船上人员应按要求接受海关、边检等有关部门的检验检疫 , 实施集中科学观察和病毒检测等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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