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视聚焦」最高法:自然人之间口头约定借款利息并不当然属约定不明( 二 )


综上 , 杜丽、常文武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 裁定如下:
驳回杜丽、常文武的再审申请 。
审 判 长 杨临萍
审 判 员 王友祥
代理审判员 胡 田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书 记 员 王永明
「微视聚焦」最高法:自然人之间口头约定借款利息并不当然属约定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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