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搜集父亲重婚证据判定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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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是法定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同时,重婚还严重侵害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系我国刑法规定的刑事犯罪行为。因此,充分了解重婚的犯罪构成,对于证据的搜集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其表现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前者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后者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重婚的证明
关于重婚的法律规定很简单,司法实践中也有很多当事人以重婚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或提起刑事自诉,但是能得到法院支持的确很少,原因很简单,证据不足,证明困难。依据法律,无论是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只要举证证明符合其中任一种情形,即构成重婚罪。当事人如向法院主张对方存在重婚的事实,应如何来证明或完成什么样的举证义务才能得到法院的认可,根据作者10多年的司法实践经验,针对上述两种情形逐一加以分析。
1、法律上的重婚。法律上的重婚证明起来比较简单。我国自1994年以来即施行结婚登记制度,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不受我国法律保护,合法的婚姻就必须依法进行结婚登记。因此,法律上的重婚也就是说当事人存在两次以上依法登记的婚姻。那么,只要能够调取当事人两次以上的结婚登记记录,就能证明其重婚的违法犯罪事实。
2、事实上的重婚。事实上的重婚证明起来要比法律上的重婚复杂得多。要想证明当事人存在事实上的重婚就必须证明三个分解的事实:
【怎样搜集父亲重婚证据判定离婚】 其一,一方当事人存在依法登记的合法婚姻,这个证明起来比较简单,调取结婚登记记录即可;
其二,一方当事人又与他人同居,这个证明起来就稍微困难。关于“同居”,《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u0026lt;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u0026gt;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明确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根据该司法解释,对“同居”的理解应为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何才能证明当事人和婚外异性存在“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行为,实践中很难办到,法律也没有进一步解释。
其三,当事人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同居,这也是事实上的重婚最难证明的一点。因为,当今社会,人们工作繁忙,邻里接触不多,至于当事人是否对外宣称夫妻关系将很难查证。
三、重婚证据的搜集
1、当事人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调取自己的婚姻登记档案,但对他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当事人一般很难调取,此时可以委托律师调查;
2、注意搜集重婚一方遗留的电子证据。如手机短信、电子邮件、传真、聊天记录、电话通信记录等,重要时建议把这些电子证据通过公证处以“公证书”的形式固定下来;
3、跟踪调查,通过照相、录音录像等方式把证据固定下来,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调查机构调查;
4、寻找证人证言,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四、杨欣律师提醒
证据决定诉讼的成败。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但是,当事人通过上述方法搜集证据并不意味着必然胜诉。因为胜诉不仅与证据有关,还与法律规定、诉讼技巧有很大关系,证据仅仅是决定胜诉的一个方面。从证据到待证事实、从待证事实到诉讼请求,这是一个完整的诉讼线条,只有保证这个线条的完整性、严密性,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才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当事人作为一个非法律专业人士,很难保证上述线条的无懈可击,这也给诉讼的结果存在变数。一般情况下,一个事实的发生会遗留很多证据,有的证据是有利的,有的证据是不利的,当事人必须甄别,千万不能让自己向法院提交的证据自相矛盾。当事人所搜集的证据能证明什么事实,是否充分,有无瑕疵,是否需要其他证据补证等等,这些问题都非一个普通人士所能考虑周详的。因此,对于自己影响重大的案件,当事人最好是在律师的指导下搜集证据,这样会事半功倍;否则有可能千辛万苦搜集的证据到头来一无用处,或弄巧成拙,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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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在起诉重婚罪前应充分把握重婚罪证据链条;在进行重婚证据调查取证时注意搜集负心人的新结婚证、私生子的出生证明、亲戚朋友的证言等三类重婚证据,作为指控负心人重婚罪的举证证据。在进行重婚罪调查时应有效把握直接的涉及重婚证明材料,不能仅凭单纯的婚外情证据或亲人的证人证言就进行诉讼当事人在遭遇婚姻变化或第三者插足时应理智分析,在是否离婚的过程中应综合考虑,慎重离婚;然而许多取证方法都是不合理的,如果是一帮人冲进去,那样法院不但不会采信,而且还会让出轨方更加警惕,以后采证就更加艰难了。那么婚姻中的受害方应当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呢?在婚姻调查取证的时候,应当从哪些方面入手呢?又应当怎样进行婚外情的调查取证? “婚外情”是婚姻的毒瘤,在调查中发现53%以上的离婚案件都是由于出现了婚外情而导致的,那么在离婚诉讼中怎样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利就成为非常重要的问题,“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求我们必须举出存在婚外情的证据,但是这种证据是不好取得的,有些受害方为了取得证据往往采用一些非法手段。 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现实中,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可谓是五花八门,但这方面证据比较难以取得,而且单独的证据也很难证明一方有婚外情存在,所以应当尽量多地准备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便于法官综合判断: 1、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2、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 3、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4、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但由于短信的特点,一是保存比较困难,二是很难直接证明短信发出及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需要采取一些特别的手段予以保留,并且可能还需要一些辅助的证据才能证明婚外情的事实。但无论如何,这些短信可以作为婚外情的佐证,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比如短信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机中,一直未被删除,储存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中,或将手机短信固定,经公证机关公证等,以备将来作为证据使用。 5、电子邮件: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人也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但由于很能证实电子邮件的发出和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电子邮件单独作为婚外情证据十分困难,只能作为辅助的证据,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6、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如我们在案件中经常碰到的,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给配偶写过的保证书等,保证不再与某某发生婚外情关系,这样的书面材料也可以帮助证明配偶有婚外情行为。 7、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 取得证据的方法 婚外情的取证方式要注意,无论是你自己亲自取证,还是请其他人帮你取证,必须要注意的是,都不能侵犯个人权利,否则,法院将不会采信。比如:纠集多人强行闯入他人住宅等,那样的话,不仅法院不会采信,在法律上还是一种侵权行为。 第一:受害方与其和你的配偶吵闹,不如策略一点和他谈谈说给他一个机会让他承认错误,你可以在这期间录音,作为以后诉讼的证据,如果可以的话你还可以要求他写一份悔过书,其中写明他和谁的什么关系,这是一种更直接的证据。 第二:受害方可以搬出去一段时间,在这期间你可以安装录像设备在你家,有时候可以录到许多有用的证据,但是录像设备安装在你家这又不是非法取得,所以这是一个好方法。另外,你还可以密切注意他们的举动,发现他们一起在夜间进入你家并熄灯休息,你可以找两名以上的人与你一同回家,名义上是拿东西实际上是抓奸,并且拍下照片。禁止雷同剽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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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的老公和你爸爸差不多 我想问问你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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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你发现对方有重婚行为,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重婚罪的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可以认定为重婚罪:(1)已举行结婚仪式,且实际同居,虽未登记结婚但当地人民群众认为是夫妻的人,后又与他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也可以认定为重婚罪;(2)已举行结婚仪式,且实际同居,男女取方虽未达到法定婚龄,但当地人民群众却认为他们是夫妻的人,后又与他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骗取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的,亦可认定为重婚罪;(3)周围群众公认是关妻关系同居造成合法婚姻的相对方自杀等严重后果的;(4)有配偶的人与他人虽没有以夫妻相称,但有稳定的同居关系,在相对固定的住所且共同生活六个月以上的:(5)有配偶的人虽没生育但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并共同生活3个月以上的;(6)有配偶的人虽没有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有较稳定同居关系且生儿育女的;(7)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且实际同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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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问你最后怎么处理的,我现在和你面临一样的情,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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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因此,你母亲若想离婚确实可以通过证明你父亲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此处我想问一下,你母亲想要离婚吗?你申请他们两个离婚肯定是不行的。至于证据,能证明其出轨的直接证据很难取得、要尽可能多地搜集间接证据,如查看电话通话记录、短信内容、往来书信等,最好能拍摄取得影像资料。既然你发现你父亲有租房同居,可以注意搜集租房地物业公司有关两人租房、交物业费、水电费等有关证据。还有,住宿宾馆的票据、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公安机关的证明等也都可以。题主的出发点是好滴,你父亲若出轨也真真是不对滴,但是有些我们的上一辈啊,思想和我们还是不一样,你父亲可能跟不同的女人出轨过很多次,但从没有想过离婚;你母亲可能很早就知道你父亲的所作所为,但从没有想过离开他。坚持不离婚的原因有很多可能,为了孩子、为了面子或者还有感情在。说这些,只是希望若你父母都无离婚打算,告诉你父亲:“要是你还不想离婚,就忠诚对待你们俩之间的婚姻。人可以错,但不要一错再错。”婚姻不过是一场契约,但这个契约的标的是两个人的一生,期限是一辈子。希望最后你们一家子都能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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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面临的问题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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