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驻马店:这里非法种植罂粟幼苗2600余株 刑拘!
天中晚报讯 全媒体采访人员 王冬霞 通讯员刘真 连日来 , 西平县公安局出山派出所民警、辅警深入辖区开展全方位、地毯式的踏查铲毒行动 , 成功查处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 , 铲除罂粟幼苗2600余株 。
本文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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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日 , 出山派出所民警郭景奇、张志军在辖区内进行禁种铲毒踏查过程中 , 发现出山镇吴堂村委村民吕某家附近的菜园内非法种植有大量毒品原植物罂粟 , 经清点共2600余株 。 吕某称其听说罂粟可以用来治病且可作蔬菜食用 , 遂大面积种植 。
4月9日 , 经郑州市禁毒协会鉴定 , 吕某所种植的确为罂粟幼苗 。 4月10日 , 西平县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吕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新闻链接]种植罂粟法律后果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 , 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 , 不予处罚 。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 , 一律强制铲除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罚金:
(一) 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 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 抗拒铲除的 。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 ,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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