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管理员:走路太累,不如偷个摩托车去打工?可以开进看守所的那种
走了一段路程 , 发现实在有点累
于是决定 , 偷辆摩托车
谁知刚骑到福建省南安市
发现方向错了 , 摩托车也坏了
怎么办?
再偷一辆呗
万万没想到
他偷的第二辆车
有G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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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岁的小伙盆某 , 从广西桂林到福建泉州市泉港区打工 。 工作了一段时间后 , 盆某觉得这份工作不适合自己 , 可不上班又不行 。 左思右想后 , 盆某想到了之前在惠安县跟过的油漆师傅 , 如果重新去给他当学徒 , 不仅包吃住 , 还能每月领几百元零花钱 。 于是 , 他下定决心去惠安 。
【社会治安管理员:走路太累,不如偷个摩托车去打工?可以开进看守所的那种】2019年10月23日8时 , 此时的盆某因没钱购买到惠安的车票 , 只好开启他的“徒步之旅” 。 他就这样走啊走 , 在经过泉港一户农家时 , 盆某看到了路边停放的一辆黑色男式摩托车(价值人民币1105元) , 且车钥匙正好插在车上 。
“实在太远了 , 真的不想走路了!”盆某“灵机一动” , “如果把车骑走 , 就可以少走路了 。 ”
“这车也不是自己的 , 没什么好可惜的 。 ”盆某索性弃之不顾 。
2019年10月24日6时 , 盆某用同样的方法在南安市区盗走一辆蓝色三轮摩托车(价值人民币10450元) 。 令盆某没有想到的是 , 这辆摩托车上装了GPS , 三个小时后他就被警方抓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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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下午 ,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刑事速裁团队通过高清科技法庭系统 , 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盆某盗窃案 , 以盗窃罪当庭判处被告人盆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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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庭审照片
法院经审理认为 , 被告人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采取秘密手段 , 窃取他人财物 , 数额较大 , 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 被告人盆某当庭自愿认罪 , 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 可以从轻处罚 。 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
编辑:张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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