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之传媒壮耘聊娱乐:法律红线不可碰,直播带货不“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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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 , 首秀的罗永浩在抖音平台上3小时卖了超过1.1亿元 , “带货女王”薇娅在直播间卖出了淘宝史上首单售价4000万元的火箭发射服务 , 快手直播带货王辛有志单场交易4.8亿元……随着直播电商的火爆 , 边看直播边“剁手” , 已成为消费者网购的新方式 。 然而 , 直播带货“虚假宣传、商品质量没保障”等声音不绝于耳 , 让人忧心 。 专家指出 , 直播带货不能“带祸” , 要坚守法律底线红线 。 直播带货还是“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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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还是“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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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媒体曝光 , 直播带货成交额刷单造假 , 低价商品卖完就下架毫无售后服务 , 广告法规中不允许出现的“最棒”“最高级”等绝对化用语在直播间屡屡被提及 , 有的还因生产、销售假药触犯《刑法》 。 多部门整治直播带货乱象
多部门整治直播带货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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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 , 市场监管总局通报第九批“联合双打行动”典型案例 , 曝光首起短视频平台上销售野生动物案例 。 当事人谷某在快手短视频平台上销售野生动物红腹锦鸡、白腹锦鸡 , 被河北省唐山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立案调查 。 直播带货涉及多个法律问题
【铭之传媒壮耘聊娱乐:法律红线不可碰,直播带货不“带祸”】直播带货涉及多个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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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认为 , “网红”直播带货可能涉及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电子商务法》第十二条提到的为没有资质的商品销售者带货;二是“网红”直播所带的货质量不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三是“网红”在直播带货过程中 , 虚假宣传、隐瞒事实、夸大功能、欺诈消费者;四是“网红”所带的货侵害他人知识产权 , 如为假冒他人商品代言等 。 还有专家指出 , 在“网红”带货商业活动中 , 带货主播既有广告代言人身份 , 又有生产者、销售者的身份 。 不同的角色 , 在法律上所要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 。 例如 , 有关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规定主要集中在《广告法》中;自产自销型和囤货自销型的带货主播一旦带货“翻车” , 就要承担更多的民事赔偿责任 , 市场监管部门会给予行政处罚 , 更有甚者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 直播带货应坚守法律底线
还有专家指出 , 在“网红”带货商业活动中 , 带货主播既有广告代言人身份 , 又有生产者、销售者的身份 。 不同的角色 , 在法律上所要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 。 例如 , 有关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规定主要集中在《广告法》中;自产自销型和囤货自销型的带货主播一旦带货“翻车” , 就要承担更多的民事赔偿责任 , 市场监管部门会给予行政处罚 , 更有甚者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 直播带货应坚守法律底线
直播带货应坚守法律底线
“网红”直播带货的本质靠口碑 , 只有严守良心和法律底线 , 赢得公众更多的信任 , 才能避免昙花一现 。 直播电商平台需要在法治的轨道下规范运行 , 才能良性发展 。 邱宝昌指出 , “网红”在直播前应对所要带货的商品充分了解 , 学习和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 对所带商品的功能、性质等特点做好“功课” , 对于自己未亲身使用的商品不得直播;建议成立相关的行业协会 , 对“网红”直播带货进行专业的培训 , 让直播虚假广告事件、违反法律法规的直播带货不再发生 。 对于“网红”所属的直播平台 , 邱宝昌建议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要根据《电子商务法》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平台责任 , 对平台内经营者履行审核义务 , 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平台经营者可将“网红”的有关约定写进平台协议或规则中 , 并在平台内予以公布 , 让平台经营者知晓一旦出现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 。 平台经营者也可建立“黑名单”制度 , 对所带的货质量不合格、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的“网红”实行禁入制度 。 中消协负责人建议 , 平台应持续强化内容生态治理 , 做好审核把关 , 通过大数据等手段严格查处各类人气造假、评论造假、商品信息造假等行为 。 严厉打击各类诱导交易、虚假交易、规避安全监管的私下交易行为 。 此外 , 加强网络主播的职业素养 , 建立必要的信用信誉评定、奖惩机制 , 通过内容监管、飞行检查、消费者投诉举报等手段 , 做好对主播人群的管理和约束 。 他提醒 , 从直播电商的支付渠道及方式来看 , 传统直播电商平台在平台内直接交易比较多 , 而社交直播电商平台大部分需要跳转到第三方平台进行支付交易 。 值得注意的是 , 各直播电商平台中有过主播引导消费者绕过平台私下交易的情况 , 可能存在较大风险 , 消费者应当保持警惕 。 “面对直播带货 , 消费者当理性消费 , 根据自己的需求而非主播推荐购买商品 。 ”邱宝昌说 。 他建议 , 消费者可以采取事先预防、购买中谨慎选择、遭遇损害后积极维权的方式 , 观看直播购物时 , 应及时固定相关证据 , 可截屏、录屏保留带货主播的承诺 , 包括商品质量、商品价格折扣等;贵重物品最好在快递员见证下当面拆封查验 , 拆封过程以视频的方式保留;与商家和带货主播未协商一致的 , 根据消费者自身具体情况 , 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 必要时到法院起诉 。 直播带货模式发展势头迅猛 , “网红”、直播平台、经营者、消费者、相关监管部门都身在其中 。 规范直播带货行为 , 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 才能行稳致远 。 中国市场监管报采访人员倪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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