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男子谩骂司机、拉拽公交方向盘,获刑3年缓4年

[王某某]男子谩骂司机、拉拽公交方向盘,获刑3年缓4年
文章图片

开庭现场 。法院供图
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一辆载有10人以上的公交车上 , 男子王某某未及时下车 , 遂踢打、拉拽下客车门 , 还谩骂司机、拉拽方向盘……日前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判处有期徒刑3年 , 缓刑4年 。
2019年10月7日9时45分许 , 王某某乘坐从越城区马山街道开往劳家葑村的26路公交车 。在公交车达到金湖湾站时 , 王某某因未按车铃致公交车过站未能下车 , 遂以踢打、拉拽下客车门等方式要求司机立即停车 , 司机未停车 。
[王某某]男子谩骂司机、拉拽公交方向盘,获刑3年缓4年
文章图片

事发时监控截图 。法院供图
9时47分许 , 当该车到达世纪广场站后 , 王某某未下车 , 反走至驾驶室附近继续谩骂 , 并要求司机将车辆折返驶回上一站点 。
9时51分许 , 司机启动车辆继续行驶10米左右 , 王某某上前拉拽方向盘 , 造成车辆摇晃 , 后司机紧急制动停车 , 王某某被乘客拉开 。
据介绍 , 事发时 , 该公交车实际载客达10人以上 。案发后 , 王某某被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 。
当地法院认为 , 王某某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 , 以抢夺方向盘妨害安全驾驶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 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其在实际载客10人以上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夺方向盘行为 , 依法应予从重处罚 。
【[王某某]男子谩骂司机、拉拽公交方向盘,获刑3年缓4年】同时 , 其有自首、认罪认罚法定从轻情节 , 且有赔礼道歉并获得谅解的酌情从轻情节 。鉴于被告人系初犯 , 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 结合其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对其适行驶10米左右 , 王某某上前拉拽方向盘 , 造成车辆摇晃 , 后司机紧急制动停车 , 王某某被乘客拉开 。
据介绍 , 事发时 , 该公交车实际载客达10人以上 。案发后 , 王某某被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 。
当地法院认为 , 王某某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 , 以抢夺方向盘妨害安全驾驶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 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其在实际载客10人以上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夺方向盘行为 , 依法应予从重处罚 。
同时 , 其有自首、认罪认罚法定从用缓刑 , 遂作出上述判决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