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平度一教师在学校警卫室被打后死亡三次鉴定两种死因( 三 )


2018年1月10日,于勤恒的父母将陈某及事发当日参与事件的相关人员共11人诉至平度市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376392.5元 。
案件审理期间,法院认为原有证据存在不明确之处,遂向原鉴定机构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提出申请,要求对于勤恒的死亡与其外伤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补充鉴定 。
2018年11月7日,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作出《司法鉴定补充意见书》,其中显示,于勤恒在原平度市明村中学警卫室内与他人发生撕打后感觉不适,送平度市明村卫生院发现已死亡 。
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分析认为,于勤恒死亡之前曾与人发生过撕打事件,并且头部曾因此受到外力作用;另于勤恒倒地不醒后,曾被阻拦就诊 。该所据此得出最终补充鉴定意见称,于勤恒的死亡后果与本次外伤事件、饮酒、情绪变化以及未及时治疗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 。
正是因为这次的补充鉴定中对于“外伤事件”及“外力作用”的补充描述,让案件再次变得扑朔迷离,也最终导致了于勤恒家属的撤诉 。
『教师』平度一教师在学校警卫室被打后死亡三次鉴定两种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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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公安局第一次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中描述的于勤恒死因与心脏病突发导致猝死有关,但在此后的鉴定中,这一说法被抹除 。澎湃新闻采访人员 陈雷柱 图
『教师』平度一教师在学校警卫室被打后死亡三次鉴定两种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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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公安局在2017年1月16日撤销案件 。澎湃新闻采访人员 陈雷柱 图
“非外伤性致死”
在于勤恒死后的近三年时间里,经过三次司法鉴定,从心脏病猝死到颅内出血,最终指向与“外伤事件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并明确了陈某阻拦就诊也是导致于勤恒死亡的原因之一 。
于伟杰说,她与家人认为这份补充鉴定意见能够说明于勤恒的死亡是陈某的人为因素造成的,一家人经过商量过后决定撤诉,向公安机关申请重新立案 。
2018年12月24日,于勤恒的家人将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补充意见书》与立案申请书一并递交给平度市公安局,他们认为这份新证据能够证明于勤恒的死亡与陈某对其造成的外伤及阻拦就诊有关,请求平度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依法对陈某采取强制措施 。
于伟杰本以为,立案申请递交后,很快就能扭转案件走向,但时至今日,案件始终未能重新立案,她的父母也在2019年8月23日因“闹访”被平度市公安局从家中带走,后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目前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
在这起致死案件中,三次司法鉴定意见之间为何会出现大的差异?第二次《鉴定意见通知书》出具时间为何先于鉴定时间?新证据能否支持案件重新立案?
平度市公安局4月7日回复澎湃新闻称,对死因的鉴定属专业性的,经该局与司法鉴定机构深入沟通,又聘请专家进行了论证,认为三次鉴定意见相互之间不矛盾,均认为于勤恒系非外伤性致死 。
平度市公安局在回复中表示,此前第二次《鉴定意见通知书》出具时间先于鉴定时间系办案人员对办案系统操作不当导致,不影响鉴定书的效力;该局经过沟通与论证结合调查认为,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事实清楚、依据充分,不符合重新立案条件 。
就这三次鉴定意见,一位从事法医病理和临床检验鉴定工作近30年的法医专家对澎湃新闻分析称,平度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作出的鉴定意见,与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此后的两次鉴定意见并不一致,尽管三次鉴定的死因均提到“蛛网膜下腔出血”,但“心脏病突发猝死”与“颅内出血”之间存在矛盾 。
【『教师』平度一教师在学校警卫室被打后死亡三次鉴定两种死因】上述专家表示,单从鉴定意见分析,饮酒、情绪改变及未及时治疗都属于“外伤事件”当中的因素,与“外伤致死”是两个概念,而造成颅内出血的因素也有很多,因此“外伤事件等与死亡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得出“非外伤性致死”的结论 。但三次鉴定中均明确指出于勤恒存在“延髓内出血”,“这个检验所见与外伤有关系,我认为‘非外伤性致死’的说法并不严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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