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祥荣一审获刑八年

十年受贿上千万元
浙江省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祥荣一审获刑八年
据“清廉浙江”微信公众号消息,3月26日,浙江省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祥荣受贿案公开宣判 。浙江省舟山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陈祥荣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对陈祥荣受贿所得赃款、赃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8年,陈祥荣利用担任临海市委组织部部长、临海市委副书记、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及个人在企业上市、项目用地、房产开发、工程承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在2009年至2018年间先后收受相关人员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28万余元 。
法院认为,陈祥荣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陈祥荣在纪检监察机关对其进行审查调查前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具有自首情节,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认罪认罚,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陈祥荣当庭表示不上诉 。
【浙江省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祥荣一审获刑八年】(凡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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