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元火网」开鲁两人村路口烧元宝,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开鲁两人村路口烧元宝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时值一年春草绿 , 又是一年清明时 。 清明节将至 , 缅怀逝者 , 拜祖祭先 , 是寄托哀思的传统习俗 。 开鲁县法院以案说法 , 以案为鉴 , 警醒广大群众安全祭祀 , 文明祭祀 。
案例:2019年4月4日 , 被告人张某、于某明知当天有风 , 容易引起火灾的情况下 , 仍在村十字路口将自己提前准备的金元宝点着 , 缅怀亲人 , 并在未有效排除火灾隐患的情况下离开现场 。 以致残留的火星引燃了附近的杂物 , 导致刘某等31户村民的林地中果树烧毁 , 过火面积达到79417平方米 , 折合7.94公顷 。
【「库伦元火网」开鲁两人村路口烧元宝,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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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鲁县法院经审理认为 , 被告人张某、于某因在路口用火烧金元宝 ,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 , 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 , 造成林地过火 , 其行为已触犯刑律 , 构成失火罪 , 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
法官提醒:我县大部分地区还保留着烧纸的祭扫传统 , 而当大家沉浸在对故人的缅怀的同时 , 应注意在扫墓完毕后 , 对现场进行清理 , 消除安全隐患 。
来源:开鲁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