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福建莆田再发重要通告:举报最高可奖励30000元( 二 )


(六)容留、藏匿非法入境的外国人 , 协助非法入境的外国人逃避检查的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 , 处二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情节严重的 , 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有违法所得的 , 没收违法所得 。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 , 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有违法所得的 , 没收违法所得 ,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规定予以处罚 。
(七)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偷越国(边)境或明知是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予以组织、运送偷越国(边)境 , 构成其他犯罪的 , 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四、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举报偷越国(边)境的组织者、参与者以及非法入境人员的接收者(企业) , 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国内疫情防控局面 。 凡提供有效线索 , 协助公安机关查获案件的 , 每起奖励 3000-30000 元人民币不等(视线索的价值而定);举报 14 日内境外入莆人员中未按规定进行集中医学观察的人员 , 经查证属实的 , 每举报 1 名奖励 500 元 。 同时 , 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人身安全 , 对窝藏、包庇、帮助违法犯罪分子的 ,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举报电话: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 年 4 月 4 日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 苏莹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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