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婆婆:周志宏;“吴婆婆电死野猪被判拘役”为什么没补偿?


【吴婆婆:周志宏;“吴婆婆电死野猪被判拘役”为什么没补偿?】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周志宏;“吴婆婆电死野猪被判拘役”为什么没补偿?
吴婆婆:周志宏;“吴婆婆电死野猪被判拘役”为什么没补偿?
本文插图

作者:周志宏
3月27日 , 海拔800余米的巴中市巴州区的凤头山村村委会小会议室里 , 巴州区人民法院正在进行一场巡回审判 。 66岁的吴婆婆 , 因为购买设备电死3只野猪后卖出 , 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 缓刑六个月 , 并追缴其违法所得1070元 。 同时 , 判决吴婆婆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1500元 , 老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 (成都商报4月2日)
据当地法院信息 , 吴婆婆购买设备电死了3只野猪 , 后来将野猪肉卖给了汪某 。 汪某在市场上销售时 , 被检疫人员发现其所售猪肉来源于野生动物 , 随即将其扭送至当地派出所 。 电野猪一事随之便“东窗事发” 。
吴婆婆违反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及狩猎法规 , 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 ,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 , 同时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 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狩猎罪 , 并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法律是不讲情面的 。 既如此 , 吴婆婆就得被判刑 , 就得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这是任何人都帮不了的 。
不过 , 就这起案件而言 , 有些问题颇值得追问 。 据村工作人员介绍 , 吴婆婆是一个老实的农民 , 老伴去世多年 , 子女在外务工 , 她一人在家 , 没有文化 , 更不要谈有什么法律意识 。 对“野猪是保护动物不能捕杀”之类的法律知识 , 有关方面对吴婆婆及所有村民进行过几次普法教育?要不要讲究效果?此其一 。
其二 , 吴婆婆种了差不多5亩地 。 村里野猪出没 , 2015年吴婆婆种的红苕被野猪糟蹋了几排 , 后来补种又被糟蹋 。 吴婆婆说:“玉米出来了 , 洋芋出来了 , 你种啥它糟蹋啥” , “它不吃 , 只是糟蹋 , 我一个人在家 , 看着只有哭 。 ”“自己没有办法 , 只有在山梁上搭棚看守” , “因为野猪糟蹋自己庄稼 , 几乎没有在家睡过觉 , 都是坡上睡 , 今年已经是第5年了”;“害怕也要睡坡上 , 你不睡在坡上 , 庄稼就没有收成 , 睡在坡上能收到三分之一 , 不睡坡上三分之一都没有收的 。 ”这些情况当地干部知道不知道?
还有 , 野猪天天光顾糟蹋庄稼 , 吴婆婆想过多种办法驱赶野猪都无济于事 。 早在几年前 , 吴婆婆就向村里反映过野猪糟蹋自己庄稼的问题 , 但一直没有消息 。 凤头山村李姓工作人员也证实 , 吴婆婆当初确实反映过野猪毁庄稼的事情 。 但这么多年来 , 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 问题出在哪里?
再者 ,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9条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 , 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 , 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 ”从法理上讲 , 野生动物属于政府和林业部门保护的范畴 , 所造成的损失 , 政府和林业部门应该给予补偿 , 没有资金来源和安排是政府和林业部门内部的事情 。 多年来 , 当地政府和林业部门有没有给吴婆婆适当补偿?为什么没有?
此案的判决 , 无疑是一次普法教育 , 同时 , 也揭示出一系列“问题” , 值得有关方面认真反思 。 2019年4月 , 吴婆婆被森林公安发现电野猪 , 相关设备被没收了 。 从买设备到事发 , 前后差不多就1个月时间 。 电野猪设备被没收后 , 野猪还是继续“光顾”吴婆婆的田地 。 为了保护自己的庄稼 , 吴婆婆在山梁上搭棚睡了5年 , 直到购买了设备电死野猪才知道自己触犯了法律 。 如果有关方面对包括吴婆婆在内的村民进行经常性的普法教育;如果村里能及时妥善地解决吴婆婆几年前就反映过的野猪糟蹋自己庄稼的问题 , 或帮助吴婆婆采取措施 , 防止野猪糟蹋庄稼 , 或依法给吴婆婆以适当补偿 , 想必吴婆婆是不会“以身试法”的 。 她自己也承认:“因为自己不懂法 , 电了三只野猪 , 要是早知道这是犯法的 , 就不会这么干了 。 ”凤头山村一石姓工作人员也承认 , 吴婆婆电野猪一事 , 确实反映出村里法律宣传意识的薄弱 。 人们不得不追问:仅此而已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