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规定不允许出租床位是不是合理

谢邀。评价《通知》“是否合理”比较困难,特别是在目前尚无法取得该《通知》全文的情况下,仅凭报道中的只言片语,而妄议《通知》本身的合理性,有些为时过早。同时,该《通知》的上位法依据是《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其中已经有类似规定:第二十条 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由市建设(房屋)行政部门会同市公安、市规划、市卫生等有关行政部门制定。不得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等作为卧室出租供人员居住。所以,这次的《通知》其实只是明确了具体面积指标而已。如果要讨论“5平方米”这个数字是否合理,可就真的需要更多数据分析作支撑了。另外,从之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看,主管部门还是考虑了由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通过民事途径解决问题的,并不是一个立法水平特别差的规定。但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印发该《通知》的行为本身,必然存在以下合理性问题:仍然是以禁止代管理的行政管理思路。“群租”有安全隐患是毫无疑问的,但这一现象有其存在的客观基础,只禁止而不提供解决问题的办法,是简单粗暴和无需智商的管理思路。仍然属于增加政府机关利益,而非增加政府机关义务的措施。根据《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对违规出租、承租行为,政府可以对出租人、承租人、中介人进行罚款(且基本就是罚款了)。所以,民众本来是希望政府改善居住条件的,但如果仅有该《通知》作为对策,结果却可能是进一步增加租房成本,政府可以进一步提高收入。以前如果因群租发生事故,民众会报怨政府管理缺失;以后发生事故,政府就能说我早已有规定,是某某出租人、承租人、中介方等等违反规定,处理几个责任人就行了。所以,我觉得这个《通知》本身可能并没有什么大的问题,出问题的是行政管理思路,是政府机关永远不给自己增加义务和麻烦的管理习惯,就象大家都说房价高,那就开征房产税好了……。缺位的是与《通知》配套的东西,而不是《通知》中禁止人均面积5平米以下这个规定本身。看明白以上3点合理性问题,对“有关部门这么做是出于什么考虑”也就自然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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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咬,本来不想答的,见几位又邀,试着说说。合情合理还得合国情,这个时候不说中国特色了。不解决实际困难,一味的合理立法管束,其实就是耍流氓。比如当下中学少的教育现状,整合资源提供更好的教育是对的,但是实际情况是九年义务教育也保不住了,大批无高中可上。比如提倡职业教育没错,但是公务员让考吗?一遍歧视,一遍鼓励,也是耍流氓。这个床位就像中国的房子,房子多着那,宽敞着那,我们一直在发展房地产造福全人类,但是你买不起。要住得起的安全床位,不要够不着的镜花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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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毕竟那么多人聚集在那么小的空间,有太多隐患。1. 火灾:一烧就烧很多人,到时候就会有人骂政府又不管。2. 盗窃:人多流动大,走的时候顺走你的东西很有可能。3. 脏:三个和尚没水喝。4. 强奸:男女混居,往往造成女性成为受害者。总得来说,群租房百害而无一利。有人说,会造成成北漂人员生活压力大。什么叫市场经济?用房租逼你走,不就是市场经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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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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