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合同或协议,谁先盖章谁就被动这里面有没有讲究

谢邀。个人理解,先盖章属于民商法中的“要约”。要约一旦送达受要约人即产生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得在未声明的情况下随意更改或撤销要约。这大概就是先盖章的“被动”之处吧。虽然在我的日常业务中,一般并不会计较是客户先盖章还是我们先盖章,合同都是事先确认好的。
■网友的回复
“就算先盖了章,拿给对方,对方不肯盖,那这个合同就无效。”这个,就是主动权啊。比如你和出版社商量,要出版一本你写的书。合同拟好了,你打印签字后寄了过来。然后呢?如果出版社一直不签章回寄,你就处于一个被动的状态:你没法把稿件再卖给其他人,因为出版社随时有可能签章寄回;但是你又一直拿不到合同,实际上出版社可以不履行条款的——因为没有双签。主动权在出版社手上,它可以视情况按照当初的协议,出版;万一情况有变,他就不签章合同,没有违约责任。不过,也有的愿意先签章,因为他们要求用自己的合同模板——一般这样的合同对自己保护比较好。
■网友的回复
盖章先后顺序不等于主动被动。谈合同的时候肯定有先说话的,谁主动提起来,感觉上谁可能会被动些,但也未必,合作是双方受益的事,不存在谁求着谁,没有主动被动一说。就算有主动被动的区别,合作关系都在合同里,主动权在谁手上,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不需要用盖章来体现。
■网友的回复
你们确定不是在玩谁先说话谁就输的游戏?
■网友的回复
没有这种事。比如我们公司是卖方,几乎绝大部分买方公司都要求用他们自己的合同格式,各种条款都不愿意改,我们只好跪舔着同意,买卖意向确定后,买方很可能说“我回去准备好合同发给你吧”,这样买方先盖章的事经常发生,但主动权在谁手里呢,在还没付款的买方手里……容我哭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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