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给另一中介打电话套房屋信息 失败后大打出手

正义网上海4月2日电(通讯员刘晓曦)房屋中介因争抢房源引发争执进而“约架”大打出手,致一人轻微伤 。近日,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张某、陈某提起公诉 。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
周某是甲房屋中介的业务员,每天的主要工作就是接待前来咨询的客户 。有天他接到一个不寻常的咨询电话,手机那头一直有“滴滴滴滴”工作软件发出的声音,周某立刻警觉起来,想起刚才发传单时乙房屋中介的陈某曾上前询问过,就试探着说,“你们是乙房屋中介的人吧,搞这种事情没意思 。”然后就继续和同事蔡某发传单 。 
过后,周某又一连接到了好几个不同号码打来的骚扰电话,周某就和对方吵骂了起来,对方承认“我就是乙房屋中介的,就是来捣乱的,你能把我怎么样?”周某很生气,就和蔡某商量去看看是谁在捣乱 。他们寻到乙房屋中介陈某的住所进行质问,陈某否认自己打过电话 。同住的张某见周某和蔡某来势汹汹,不甘示弱,和他们争吵了起来 。周某在门口回拨了电话,没有听到房间里有电话声,一时找不到捣乱的人,只能作罢 。 
【房屋中介给另一中介打电话套房屋信息 失败后大打出手】周某和蔡某离开后,不一会儿,就接到了陈某的电话,要和周某把事情说清楚,还约定碰面地点 。周某觉得不对劲,和蔡某在附近找了两根木棍藏在草丛中 。几分钟后,看见张某和陈某冲了过来,还喊着“拔刀,捅死他们”,周某和蔡某没来得及拿木棍,转身就跑 。蔡某逃脱,周某却跑进了死胡同,被对方拳打脚踢,还被刺伤了右手手臂 。后经鉴定,周某构成轻微伤 。
检察官讯问时,张某和陈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 。该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张某、陈某结伙,在公共场所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微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寻衅滋事罪对两人提起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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