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猎狐”与“打虎拍蝇”并举打造反腐败斗争闭环


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猎狐”与“打虎拍蝇”并举打造反腐败斗争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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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是行动的指南、前进的航标 。 当前 , 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 , 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 。 比如 , 目前剩下的追逃追赃个案大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追逃防逃对象大幅增加、国际条约利用率低、追逃追赃能力建设存在短板等 。 有效应对这些风险挑战 , 推动新形势下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高质量发展 , 应当突出理念先行、理念引领 , 把牢固树立科学理念作为统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大局的“魂”和“纲” , 将科学的理念贯穿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目标要求、思路策略和重大举措之中 。 这是确保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提质增效、形成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长效机制的必然要求 。
具体来说 , 应重点塑造“有逃必追、一追到底” , 海外“猎狐”与国内“打虎拍蝇”并举 , “防住一个等于追回一个”和更加注重国际合作等科学理念 。
有逃必追、一追到底
由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涉及面广、要求高、国际性强 , 往往短期内难以见到成效 , 一些办案人员存在畏难、厌战等情绪 , 消极应付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 究其原因 , 固然有办案人员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 但根子上恐怕是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 没有牢固树立“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理念 。 塑造这一科学理念可以有力地震慑腐败分子 , 让企图外逃的放弃幻想 , 已经潜逃的惶惶不可终日 , 彰显我们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绝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的坚定决心 , 有助于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 。 如果追逃追赃不能做到“有逃必追、一追到底” , 无异于让外逃腐败分子自认为“跑了就万事大吉了” , 不仅会对外逃人员形成负向激励 , 而且会严重消解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
【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猎狐”与“打虎拍蝇”并举打造反腐败斗争闭环】近年来 , 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不止步、不松劲 , 从主导亚太经合组织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 , 到G20杭州峰会发布《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成立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 , 再到联合有关国家、国际组织以及工商学术界代表共同发起《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从启动“天网”行动 , 到发布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 , 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法网”越织越密 , 腐败分子外逃之路愈走愈窄 , 越来越多的外逃人员归案 , 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震慑效应不断显现 。 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对“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科学理念的贯彻和践行 。
海外“猎狐”与国内“打虎拍蝇”并举
在高压反腐的背景下 , 一大批身居高位的“老虎”和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苍蝇”纷纷被查处 , 成绩可圈可点 , 助推反腐败斗争取得历史性成就 。 与此同时 , 仍有大量腐败分子潜逃境外 , “百名红通人员”迄今尚有40人未归案 。 应当说 , 这种反差现象的出现 , 既有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长效机制尚未建立起来等客观原因 , 也有认识观念方面的原因 , 即没有把海外“猎狐”当作是反腐败斗争的第二战场 。
实际上 , 海外“猎狐”是国内“打虎拍蝇”逻辑上的必然延伸 , 其与“打虎拍蝇”是反腐败斗争的两个领域 , 两者相互交织、相互影响 。 实践证明 , 国内“打虎拍蝇”为海外“猎狐”创造了有利环境和条件 , 有助于扩大追逃追赃战果;而大力开展海外“猎狐” , 切断腐败分子后路 , 使反腐败斗争形成闭环 , 必然会对已经逃往境外以及准备外逃的人员形成强大震慑 , 同样有助于反腐败斗争成效最大化 。
可以说 , 若没有强有力的海外“猎狐”作支撑 , 不仅反腐败斗争难以形成合力 , 而且还会消解国内“打虎拍蝇”的成效 , 也不利于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 因此 , 要从反腐败斗争全局出发 , 牢固树立海外“猎狐”与国内“打虎拍蝇”并举的理念 , 真正把海外“猎狐”摆在与国内“打虎拍蝇”同等重要的位置来谋划和推进 , 实现反腐败“第一战场”与“第二战场”的协同配合、良性策应 , 从而助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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