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评论网络(同人)文学之中,“强奸”这一行为被某些人正当化的现象
泻药
讲道理,不是越来越多,实际上比起以前,特别是2010年之前,网文里的强奸行为才叫普遍。国家对网文的几次监管,至少让大量靠黄色情节吸引读者的写手混不下去了。
举例,唐家三少的第二部小说《狂神》,当时初中的我被吓到了,里面的魔族女主就是惨遭男主强奸,最后喜闻乐见(相当扯淡)的爱上男主。
天蚕土豆的第一部,男主被下了药强上了女主之一,然后被原谅了。
更别提火星引力之类的老流氓了。
可见,在早期大男子主义盛行的网文时代,强奸+被原谅是个被读者相当喜欢的套路。
而现在,网文大环境被监管的很厉害,大部分主流网文已经不敢这么露骨,连火星都收敛了许多,以小黄文出名的唐家三少干脆洗白自己,再不沾黄。
总体说来,比以前黄色小说冠冕堂皇发在正规网站上已经好多了。
至于同人圈和二次元小说圈,我可能不太了解。
我个人而言,对于小说中存在三观爆炸的情节,我是相当厌恶的,比如爽文里不讲道理杀人全家,种族灭绝,极端民族主义,以及题主说的情节。
一般来说我会直接弃书,太恶心的吐槽完弃书。
■网友的回复
谢邀,文章是对作者意识的反映,文章市场是对社会意识的反映。
想了想,其实可以说得再具体一点,这件事在原创网文里,在日本同人(十八禁)漫画里同样常见,这主要代表着性的剥削方的妄想,一种以为“快感”可以压倒自由意志——实际上是以为肉体奴役可以压倒自由意志的不法企图。
■网友的回复
这个问题其实是三个问题:一个是很典型的性崇拜的体现,一个是观众的情趣喜好,一个是套路范式。
前两个不需要解释,第三个是第二个的结果。有些显失逻辑的情节,因为迎合了大众的喜好而被创作者广泛使用,于是在创作者和受众中成为了特殊的素材。比如戏曲中真能杀人的尚方宝剑,打皇鞭,比武招亲等等。强奸增进感情在这里面还不算最脑残的。
至于所谓正当化……事情不落在自己头上,当然把满足自己的情趣放在第一位,人都这样,没什么奇怪的。只是你的情趣不是这个而已,有人还到处举报初音的本子呢……
■网友的回复
目前网络文学里普遍的强奸梗,要么就是求而不得,要么就是事后爱上对方于是"追妻火葬场"。
前者是现实强奸案中最常见的熟人作案,并不叫什么深爱而控制不住自己,人类和畜生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人类是控制得住自己的兽欲的。如果你的爱情是建立在控制不住的性冲动上面的,那请不要再自诩自己有多爱对方了。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去伤害你爱的人,你是自私,是自我满足,是一逞兽欲,不是为了爱情这么美好的词。
【怎样评论网络(同人)文学之中,“强奸”这一行为被某些人正当化的现象】 后者也同样是自私,因为这些作品中,看不到犯罪者真正的反省。他们为了自己的性冲动、自己的恶念,去强奸了受害者,这是一种自私。事后的反悔,同样还是因为他们的自私,因为他们这时候爱上了对方,希望除了自己的兽欲,能够再满足一下自己的感情欲望了,所以他们才会进行所谓的忏悔。但那是虚假的,说白了,这种人就是自私,什么虐恋情深火葬场,只是死缠烂打自我感动。
文学作品不是说不可以写这些情节,当然可以,《洛丽塔》、《复活》都是有名的相关题材的著作。
《洛丽塔》涉及恋童癖诱奸幼女,后者涉及富二代诱奸妇女,乍一看,都是网文会写的题材。但它们差别在哪里,在于《洛丽塔》从来没有美化这种情节,而是在展现一个事件,一个主人公一开始就在狱中忏悔的故事,亨伯特这个角色是扭曲的,他或许很痴情,但所有读者都看得出他的病态。作品也没有因为这种所谓的"痴情",就去合理化这种行为。而是在结尾,写道“他(奎尔蒂)伤了我的心,而你(亨伯特)却干脆毁了我的一生。"
《复活》则是写聂赫留朵夫诱奸女佣玛丝洛娃,使得对方陷入了种种悲惨之中,最终沦为妓女。而当聂赫留朵夫再次遇到他时,他把她抛弃,使她陷入种种悲惨遭遇,最后沦为妓女。他意识到自己的兽行侮辱了纯洁的爱(他曾经是真挚地爱过对方的),导致了一个女人的悲剧。他认清了自己可耻的面目,对自己家中的一切感到厌恶,并努力想要赎罪,从而在道德上获得了新生。
文学并非不可以写强奸,甚至可以单纯地去写,而不用进行价值评价,不用进行正能量宣传。但廉价的笔触与浅薄的思想会使得这些角色,变得虚伪,变得自私,变得毫无人性。架空归架空,文学归文学,但无论是任何一个人类历史时期,强奸都是反人性的行为,艺术来源于现实,人类的道德评价也是适用这些虚拟角色的。除非作者能连整个世界的道德都能更详细设定、详细重塑、仔细构建(目前还没有人能完全撇去一些最基本的道德评价,哪怕是再宏大的世界,都会涉及到一些基本主观意识,比如海贼王可以将海贼行径合理化,将故意伤害变成常见的行为,但如果某个角色去强奸妇孺,那在所有人的价值评价中,肯定还会是这人真是社会败类)
因此,肤浅地将"因爱而强奸"写出来,这个不叫做逐渐洗白,而是将自己"最爱的角色"写成自诩情深,实则社会败类的犯罪分子,然后带着一群意识不到自己在谋杀角色的人狂欢。对尚且没有形成完全的思维体系、道德评价的青少年来说,这种轻描淡写也同时在谋杀着他们。这样的作者,既不怜惜角色,也不对读者负责。
不是每一种现象,标上"三观不正,雷者勿入",都可以理所应当的。
■网友的回复
泻药,只是我自己的一点想法,欢迎探讨。
作品是作者思想状态的反应,而个体总与社会发展无法割裂。如今的时代是一个『解构』的时代,是已建立的道德观念在不断瓦解的时代。(p.s.『解构』一词在这里用的不恰当,但我暂时没有想到更合适的表达。)这意味着什么?这说明这个社会的道德潜规则,也就是没有明白写在纸上但是大家都会遵守的东西不再受到大众认可了。我这里的认可指的是如果你上车没有给老人让座,很大程度上是无所谓的。不仅如此,你会发现很多以往是非分明的东西不再分明了。随着女权主义的崛起,以往社会里习以为常的女性的顺从和退让变成了错的。对于为老不尊的人,很多人不愿意再去盲目性的尊老,再比如对于集体主义,很多人开始质疑,很多人不愿意牺牲个人利益去维护集体,而这样的行为正在受到更多人的认可,这些都曾是我们认为的道德,而现在呢,这个划分似乎不再准确了。
身处于这样的社会中,道德观念在瓦解,旧思想在瓦解,许多人感觉到了『新』的召唤,或者说是所谓『自由』的召唤,会想要质疑更多的东西,或者想要反叛更多的东西。自我约束越来越少,再多奇怪的行为,怪癖的想法也会有人应和,甚至有人鼓掌。在这种情况下,什么事都变成了可允许的,甚至是甘愿接受一点惩罚,也想去做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喜欢就强奸啊,不就判三年,连坐牢都不敢还说什么喜欢。/啊这个孩子好可爱,偷孩子判几年?)
前面的答案我也都同意,比如市场需求什么的,可是我觉得更深层次的问题探讨应该是,为什么强奸这个千夫所指的罪行,依然会有人认为为了推动感情去写/做是可行的?是该被得到原谅的?
就是道德观念的瓦解和松动,也导致了对于罪恶的重新定义。
(所以大家也该稍微理解一点,为什么诚信名主文明和谐被如此重要的不断强调,标语遍布。)
我们说的再深一点,这是社会以往形成的固化道德观念在新思想的冲击之下,个体所萌生的反叛意识,这个意识尚没有引导,不知该去往何方,所以就单纯的反叛,什么不让做,就偏要做什么,这些人在反抗的同时自身也陷入了深渊。
上面这段话会不会有点眼熟?
因为这是对《金瓶梅》的一种解读,《金瓶梅》说的是同样的道理。
■网友的回复
作者这么写,完全没问题,但读者这么不以为然的认为“强奸”是一个梗……
我还能说什么呢?
《水浒》看过吧?梁山好汉杀人放火,做的恶事不少,但是后人不有句评价吗:少不读水浒!
评价的这人太有水平了!
都是看书的人,水平差距就有那么大。
当然,我的回答要建立在作者的作品不是一篇性质恶劣的小说上。
■网友的回复
一个人见过许多站在性态度彼端闪耀的潜在配偶,后来因为诸多原因没有与之接近,或者透过链接和楼道里的猫眼墙缝见过这些之后,那些被搁置的精神与身体需求开始逐渐支配自己寻找突破口……
出现在网络文学作品之中的这些往往能满足他们的想法,通过其他延展的关联来达到对于罪恶感(或者其他情绪感受)的填补,使其在阅读过程中达到满足。
不仅仅是“正当化”,而是一种足以被称为病态的现象,他们当然不愿意看到有人说这是“严重的”,最开始就没人愿意这么想。
想一想,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互动从发布作品的时候就开始了,一方满足另一方,而最开始被满足的一方也愿意为了维护这种交易而贡献出口舌之上小小的一份能量。
何乐而不为?
不过有一说一。
确实挺恶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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