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报榆社及五台山森林火灾:均系人为引发 嫌疑人已被刑拘( 五 )


2.关于电线被山石砸断的分析 。 现场水泥平台上的不规则大石头表面有很多不规则破损的痕迹 , 分析认为石头在滚落过程中与其它石头碰撞形成的痕迹 。 现场水泥平台北侧石墙上也有砸痕 , 根据上述两处痕迹 , 可以判断山上的大石头滚落到石墙上时 , 裸露的电线正好位于石墙上有砸痕的位置 , 山石滚落时完全可以将电线砸断 , 断端脱落的碎石块遗留于地面 , 可能被环卫工人清理 , 因此未能在石头表面发现电线绝缘皮的黑色附着物 。
(六)视频监控分析情况
佛母洞视频监控显示 , 3月19日17时51分许在锦绣索道停车场方向开始冒烟 。 通过白云寺外视频监控及调查访问 , 15时58分许 , 晋H991**白色越野车和晋H4A8**白色轿车先后经过白云寺进入佛母洞景区 , 16时55分许 , 2辆车上的8人从佛母洞庙门口步行下山 , 17时35分许 , 2辆车在白云寺外路面出现 , 离开景区 。 经调查 , 2辆车当日16时许到达佛母洞锦绣索道停车场位置 , 车上8人步行到达佛母洞庙门 , 因疫情期间寺庙关闭 , 8人从佛母洞庙门口步行下山 , 米某某和张某某先到达停车场位置 , 等候家人期间 , 米某某向张某某要烟 , 2人每人在停车场内抽了1支烟 , 抽完烟后 , 于17时29分 , 米某某和张某某分别与家人一起开车离开停车场 。 吸烟距离最近的过火区域相距37米 , 停车场地面为水泥质地 , 无易燃物 。
二、起火原因认定依据
起火原因为起火部位处潮湿地面上放置的带电多股铝导线断口处漏电 , 持续产生热量进而引燃周围可燃物 , 导致蔓延成灾 。 依据如下:
(一)环卫工人冯某某证实3月初发现水泥平台处发生过大石块滚落的情况 , 该处放置的铝导线已断开 。
(二)3月18日 , 环卫工人朱某某和郭某某在清理杂草时 , 将水泥平台处已断开铝导线电源一侧甩到马道上杂草丛中 。
(三)经对铝导线断口形貌特征分析 , 断口有熔化痕迹和切割痕迹 , 切割痕迹的形貌特征与镰刀、铁锹等锋利工具切割形成的痕迹特征不符 , 与石块滚落砸压切割形成的痕迹特征相符 。
(四)经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火灾物证鉴定中心鉴定 , 起火部位处的铝导线断口上有电热作用形成的熔痕 。
(五)经山西省五台山气象站证实 , 当日无雷电等不良天气气候 。 2020年3月19日 , 五台山风景区天气实况为晴天 , 下午5时后有微量云 , 8时到17时29分有阶段性大风天气 , 无雷电现象 。 当日平均气温1.7℃ , 湿度27% , 气压774.7百帕 , 风速11.9米/秒 。 17时温度4.6℃ , 湿度15% , 西南风12.9米/秒 , 能见度32千米;18时温度3.7℃ , 湿度17% , 西南风9.7米/秒 , 能见度32千米 。
(六)经调查 , 断开的铝导线为梁某华售货点的电源线;经侦查实验 , 该线路处于通电状态;经现场勘验 , 该线路电源侧的漏电保护器开关无法手动关闭 。
(七)起火部位有大量干枯的杂草、树枝等可燃物 。
(八)经对马道处提取的铝导线断口熔痕形貌分析 , 符合漏电发热熔化的痕迹特征 , 不符合烟蒂引燃杂草致导线被烧的痕迹特征 。
综上 , 五台山风景区“3·19”森林火灾系一起因人为过失引发的森林火灾 。 起火时间在2020年3月19日17时29分至17时51分之间 , 起火部位为佛母洞锦绣索道停车场西北角水泥平台上方山坡马道处 , 起火原因为犯罪嫌疑人梁某华私拉电线 , 带电多股铝导线断口处漏电 , 持续产生热量进而引燃周围可燃物 , 导致蔓延发生火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 , 犯罪嫌疑人梁某华因过失引发火灾 , 造成严重后果 , 已涉嫌失火罪 , 于3月25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资源 , 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保障 。 ”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 。 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严正提示:严禁带火种进入林地林区 , 严禁烧荒 , 严禁在林地林区野外用火、非法用电 , 严禁司机、乘客把带明火的烟头抛扔沿途路边 , 坚决杜绝和避免一切火险火灾隐患 。 对违法用火的违法犯罪行为 , 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严厉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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