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播电视台▲山东出台新规定!关系每个人的出行

日前 , 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山东省健康通行码应用工作暂行规定》 , 要求各市领导小组 , 省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
山东省健康通行码应用工作暂行规定
为加快推进健康通行码跨地区互通互认 , 促进人员有序流动 ,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实际 , 现就进一步推进健康通行码应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统一健康通行码办理途径 。 出行人须选择应用“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 , 或爱山东APP , 或支付宝“电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领健康通行码 。
二、简化健康通行码申领流程 。 出行人申领健康通行码仅需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国籍(地区)、居住地址、14天内接触史(包括境外、武汉旅居史等)7项基本信息 , 并做出承诺后 , 即可领取健康通行码 。
三、增加“为家人代办”功能 。 对于老年人、儿童、中小学生等不便使用健康通行码的 , 可在健康通行码“为家人代办”模块绑定家人健康通行码 , 代为出示或打印纸质健康码出行 , 有效期14天 , 与电子健康通行码具有同等效力 。
四、取消每日健康上报 。 出行人申领健康通行码并获得绿码后 , 无需每日上报体温 , 由省健康通行码系统与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省防疫数据库等进行实时比对核验 , 无异常者可保持绿码状态 。 出行人如发现健康通行码变为黄码或红码 , 请立即报告当地疫情防控小组 , 并自我隔离 。
五、规范省内人员健康通行码应用 。 省内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的居民和各类服务人员亮码通行 , 不再进行场所码扫码和人工扫码核验 。 任何机构、任何人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阻碍进入 , 不得采集个人其他健康信息 。 工作人员发现黄码或红码的 , 应立即报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 。
六、规范跨省人员健康通行码应用 。 低风险省份来鲁人员须通过“来鲁申报”模块转码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 , 持绿码一律通行 。 各地不得设置通行附加条件 , 不采取集中或居家隔离措施 。 非低风险省份来鲁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 。 出省人员按当地政策执行 。
七、加强境外入鲁(返鲁)人员健康通行码管理 。 自境外入鲁(返鲁)人员隔离期满后 , 经检测合格的通过“来鲁申报”模块申领健康通行码 , 经大数据比对自动赋码 。 公安、外事、卫生健康部门之间要建立入境人员信息共享交换机制 , 将入境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全省防疫数据库 。
八、加大宣传力度 , 落实责任追究 。 各市要加大宣传力度 , 通过广播、电视、新闻媒体、新媒体、公益短信等途径 , 向群众宣传解读健康通行码最新政策 。 对于不按照以上规定执行的 , 可直接拨打当地12345热线举报 。 被多次举报的地方和单位将追究责任 。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 随着我省疫情形势变化 , 本规定将及时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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