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属于财产权还是劳动权?

根据我国宪法第四十二条,劳动权的定义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其中的劳动的权利,包含劳动取得报酬的权利。
对于工资而言,个人认为不能直接认定属于财产权或者劳动权,两者存在交叉,并不完全互斥,所以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譬如用人单位迟迟不发工资,可以说侵犯了员工取得工资的劳动权,又如用人单位这时写了一张欠付工资的欠条给员工,工资可以转化为劳动报酬的财产权。
【工资属于财产权还是劳动权?】 以上为几点拙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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