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介绍人会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

【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 ,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 , 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 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 那么 , 非法集资介绍人有责任吗 , 介绍人会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咨询:非法集资中间介绍人会受到什么处罚?非法集资介绍人会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
绵阳市云溪法律事务所勾宗珍律师解答:非法集资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 扰乱金融秩序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 , 对单位判处罚金 ,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 , 一般不知情、不盈利的介绍人是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关于介绍人是否承担责任 , 要看在公司实施合同诈骗和非法集资行为过程中 , 介绍人是否知情、是否协助老板实施相应的违法犯罪行为 。 如果介绍人不知情 , 则介绍人不承担责任;如果介绍人知情、并且协助公司实施前述违法行为 , 则介绍人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勾宗珍律师解析:参与非法集资 ,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 , 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 , 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 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 , 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其它任何单位 。 集资款的清退应根据清理后剩余的资金 , 按照集资人参与的比例给予统一的清退 。 经法院执行 , 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 , 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 。非法集资常见的形式:1、设置超高回报诱饵 。一些不法分子为骗取公众参与集资 , 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 , 用后期投资人资金兑现前期投资人本息 , 达到一定规模秘密转移资金 , 携款潜逃 。2、混淆新型投资概念 。 一些不法分子包装全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 , 用网络炒汇、电子黄金等新名词迷惑公众 , 利用所谓加盟连锁、消费返利、电子商务等经营方式欺骗公众投资 。3、伪装投资经营合法 。 一些不法分子设立公司为掩护 , 办公场所齐全 , 还借助名人宣传 , 却并无实际经营或投资项目 。4、传播网络虚假信息 。 一些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 , 制造虚假声势 , 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 , 通过网站、论坛等网络平台和即时通讯工具 , 诱惑社会公众投资 。综上所述 , 非法集资往往是团伙作案 , 组织分工明确 , 有些人还充当中间介绍人 。 被政府查处后 , 介绍人最终受到什么处罚还看其参与程度、介绍吸收资金数额等 , 构成犯罪的 , 法院按照非法集资从犯处理 , 判刑一般不会太高 , 可以是缓刑或者拘役 。文章来源:法妞问答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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