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推自住商品房,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外地人也可购买,大家咋看

首先,外地人,是指符合限购条件的外地人。在北京买房的第一步是要有购房资格。关于"自住型商品房",目前,各方面信息比较有限。个人初步感觉,“自住型商品房”是政府调控楼市和满足住房需求过程中少有的一个符合市场规律的办法,是控制房价的一个蓄水池。从起源看,中国的土地制度很大程度是在模仿香港。香港一方面采取实际上的高房价政策,一方面,也通过公屋(相当于大陆的廉租房)、居者有其屋(相当于大陆的经济适用房)和夹屋(即为“夹心层”准备的较普通商品房更便宜的房屋)来满足不同层次的住房保障需求。此次北京市政府推出的“自住型商品房”和香港“夹屋”非常类似,而且数量更大。从性质上看,这可以说是政府近年来在调控政策中真正从供给端采取的措施,符合经济规律,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解决北京市住宅市场供需失衡的问题。这里顺便说一下,根据一本房产杂志的报道,近年北京市70%以上的住宅用地都供给了保障房而非商品房,但这些价格极为低廉“保障房”基本上被在京各部委消化,并未真正流向市场。如果“自住型商品房”能够按照预期真正推行,特别是达到每年5万套的水平,则其对楼市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近年来北京市住宅年成交量在20万左右(具体数字未核实),这就意味着供给增加了四份之一,其对价格的影响可能会非常之大,至少可以起到一定的遏制房价暴涨的作用。但是,这一政策的实行可能受到以下几方面制约:首先,多数已经有房的业主(不包括只有一套房且无贷的人士)可能很难容忍房价暴跌。北京市户籍家庭里,有房家庭数量比无房家庭数量要多,如果房价跌了,可能会让有多套房或有贷款的老百姓产生更大的怨愤。其次,由于土地价格、限制人口等种种因素考虑,北京市政府的也不会愿意看到房价暴跌。总的来看,对政府来说,这的确是一个推出过迟的聪明之举,从此政府有了一个控制供给量的蓄水池,房价暴涨时多放一点,房价要跌时少放一点,使住宅价格处于政府控制和可承受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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