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钱犯罪这个人有罪一个人为面包犯罪社会有罪

一个人为钱犯罪 , 这个人有罪;一个人为面包犯罪 , 这个社会有罪..... 2017-10-25 09:55为钱犯罪这个人有罪一个人为面包犯罪社会有罪
来源:法律出版社「一个人为钱犯罪 , 这个人有罪;一个人为面包犯罪 , 这个社会有罪;一个人为尊严犯罪 , 世人都有罪 。 」就这句论断 , 无论是国人一厢情愿地以为它是拉古迪亚市长在81年前对美国人的「拷问」 , 还是如有人质疑的那样 , 仅是一段流传于世间的福音故事 。 小编想说:作为一枚法治和人性较好结合的美国故事 , 在今天我们这个时代 , 那些所谓的质疑都不足以影响这一论断作为唤醒人们的基本良知的功用——值得让屏幕前的你我再一次打量和审视下我们生活的当下世界 。纽约市长“拷问”总统罗斯福文丨柯玉升 湖北省阳新县韦源口中心小学原文载于2012年11月号《东方青年》海外传真栏为钱犯罪这个人有罪一个人为面包犯罪社会有罪
阅读全文1935年 , 纽约贫民区的一个法庭在庭审一桩面包偷窃案 , 偷面包的是一位老太太 。 法官问老太太是否愿意认罪时 , 老太太嗫嚅着回答:“我需要面包来喂养那几个饿着肚子的孙子 , 要知道 , 他们已经两天没吃到任何东西了 。 ”“既然 , 你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 。 ”法官最后裁定:“很抱歉 , 我必须秉公执法 。 依据法律 , 你将面临着 10 美元的罚款 , 或是 10 天的拘役 。 现在 , 该是你作出选择的时候 。 ”那时 , 8美分可买一杯咖啡 , 10 美元的罚金绝非这位穷苦老太太所能缴纳的 。 否则 , 老太太也不会被迫去偷几美分的面包了 。 无奈之中 , 老太太只能选择“拘役” 。不用猜 , 老太太受到“拘役”的处罚是罪有应得 。 但因纽约市长拉古迪亚(Fiorello LaGurdia)参与了这次旁听 , 事情还是发生了喜剧性的变化 。为钱犯罪这个人有罪一个人为面包犯罪社会有罪
▲Fiorello Henry LaGuardia 99th Mayor, 1934—1945 [1882-1947]就在大家将要离开法庭之时 , 只见纽约市长拉古迪亚(Fiorello LaGurdia)从旁听席上站起身 , 脱下自己的帽子 , 往里面放进 10美元 , 然后面向旁听席上的人说:“现在 , 请每个人另交50美分的罚金 , 这是我们为我们的冷漠所付的费用 , 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太太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与社区 。 ”法庭上一片肃静 , 在场的每位法官都默不作声地捐出了 50 美分 。这样的结局 , 令每个人满意 , 事情该划上圆满的句号了 。 可拉古迪亚总觉得 , 老太太偷面包 , 不是一个简单的个案问题 , 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 如果不这样 , 社会上还会出现类似的“老太太偷面包”现象 ,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老太太偷面包”问题 , 必须致信总统罗斯福 。为钱犯罪这个人有罪一个人为面包犯罪社会有罪
▲The Napoleon of New York: Mayor Fiorello La Guardia很快 , 罗斯福收到了拉古迪亚的来信 。 信中 , 拉古迪亚“拷问”罗斯福:为解决孙子的饥饿 , 老太太偷面包是种被迫无奈之举 。 难道说 , 你身为总统 , 就没有半点责任吗?老太太偷面包 , 说明政府在社会保障体系等问题上 , 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地方!当法律条文与人情伦理之间发生相抵触时 , 向老太太“赞助”10 美元 , 并要求在场的每位法官拿出50 美分“罚金” 。 回信中 , 罗斯福十分赞许拉古迪亚当时所作出的决定 。为钱犯罪这个人有罪一个人为面包犯罪社会有罪
▲Fiorello LaGuardia - Aug. 2, 1937 - Mayors - NewYor罗斯福在信中还说:“每个人都应当有免于饥饿的权利 。 若还有一个人处于饥饿状态 , 政府就应该马上对他提供救助 。 若有一个人处于饥饿状态而得不到救助 , 社会就有共同责任 。 拉古迪亚市长 , 请代我向老太太转告 , 说一声对不起!让老太太受委屈了 。 也代我向老太太保证 , 今后 , 社会上再也不会出现‘老太太偷面包’的现象了!”半年后 , 美国政府相应推出一系列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慈善救助体系 。 “老太太偷面包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 罗斯福也成为了美国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开启福利事业的总统 。罗斯福法律理想中的美国和世界文丨徐华娟原文载于《学习时报》网页版为钱犯罪这个人有罪一个人为面包犯罪社会有罪
崇高法律理想是基于信仰的人类正义的系统展露从华盛顿到奥巴马 , 美国历届担任总统的 43 人中 , 从事过律师职业的就有 26 人 , 中国人所熟悉的杰斐逊、林肯、小罗斯福、尼克松、克林顿和奥巴马 , 都有着法律专业教育背景和律师职业经历 。为钱犯罪这个人有罪一个人为面包犯罪社会有罪
▲美国总统签名群照美国总统律师多 , 主要原因有这么几个:美国立国之初 , 出身新教的清教徒且以上帝选民自居的精英们——杰斐逊、华盛顿、富兰克林等——在建国伊始的顶层设计中 , 就极富前瞻性地确立了法治原则与法律愿景 , 《独立宣言》就是精英们法律理想的高浓缩体现; 逐步形成法治化的社会中 , 法律专业从业者 , 成为受人瞩目为人尊敬的上流人物 , 相关职业也就成了加入政党政治涉足政坛走向仕途的重要起点; 法治社会中法律高于一切的终极裁决地位 , 于社会人群、个体头脑中必然会形成法律化的行为、法律化的思想 , 乃至法律化的特色语言 , 在对行为的掌控操作中 , 也就离不开从法律角度出发的前瞻性思考 , 这也有助于形成普遍的法律理想 。在法治环境、法律教育背景、律师职业经历的综合因素下 , 一个美国总统在思考全国乃至全球事务时 , 就会自觉不自觉地采用法律化的思维和逻辑 , 那么从这一角度说 , 美国总统将欲实现的职业目的就是他的法律理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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