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防止教师减负遭遇“软执行”

今年是教育部明确的“教师减负年” 。 之所以要给教师减负 , 是因为近年来教师的非教学压力、负担沉重 , 这严重分散教师的教学精力 , 也干扰学校办学 , 而且 , 教师在完成各种检查、考核、评比时 , 也存在以形式主义“应付问题”的现象 。 去年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就提出 , 要把时间还给老师 , 学校要拒绝各种“表叔”“表哥” , 他说 , 拿着表来了 , 要填表 , 各种表 , 必要的表要填 , 现在是表太多了 , 基层把这个叫做“表叔”“表哥” 。 学校要拒绝它们 , 让老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研究教学、备课充电、提高素质、提高质量 。
但是 , 单靠学校的力量 , 是难以拒绝“表叔”“表哥”的 , 因为学校办学和老师教学的考核权、评价权都掌握在上级部门手中 , 如果学校、教师拒绝 , 不但可能得“差评” , 还可能被处罚 。
此次颁布的《意见》采取“清单管理”方式 , 明确进校事项 , 是对此前地方随意给教师布置各种非教学事务的约束 。 没有列入清单的检查、考核事项将不得再进入校园 。 如果能切实做到《意见》确定的减半目标 , 将有力减轻教师的负担 , 让教师回归教书育人 。 但是 , 鉴于对学校办学和教师教育教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未变 , 要防止《意见》确定的给教师减负的20条措施 , 遭遇软执行 。
根据《意见》 , 对重大专项任务 , 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 , 由教育部门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对城市创优评先任务 , 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师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对于街道社区事务 , 要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情况下 , 积极吸引中小学校参与社区建设相关活动 。 那么 , 谁来判断重大专项任务是“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如果领导明确“确需” , 而学校、老师认为这些任务并不“确需”怎么办?事实上 , 当前很多摊派给教师的任务 , 就是上级部门明确学校务必组织老师务必参与、不折不扣完成的 。 “原则上不得安排”的“原则上”表述也给地方安排教师上街执勤等留下了“空间” , 因为地方安排了 , 老师质疑 , 可按照《意见》 , 也无法追究地方的责任 。 “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情况下”由谁来决定、评价 , 是学校、老师 , 还是上级部门?当前 , 上级部门领导到学校视察 , 开座谈会 , 有的学校是叫教师停课或者调课 , 来配合迎接视察 , 参加座谈会的 。
【「学校」防止教师减负遭遇“软执行”】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 , 被教师寄予厚望的《意见》可能并不能让教师获得“减负”的实际好处 。 事实上 , 要落实《意见》 , 就需要进一步推进学校办学考核和教师评价改革 , 对学校办学的考核 , 要实行专业评价 , 对教师的评价 , 要推进教师同行评价 , 这也是提高学校现代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 。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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