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交警大队@害人又害己,【事故案例】强行超车发生碰撞

简要案情
【宁东交警大队@害人又害己,【事故案例】强行超车发生碰撞】2020年3月9日19时20分许 , 刘某某驾驶宁AXXXXX号小型越野客车 , 沿鸳冯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鸳冯路179公里处路段时 , 与许某驾驶苏CXXXXX号小型客车 , 沿鸳冯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鸳冯路179公里处路段时 , 两车发生碰撞 , 造成刘某某、徐某受伤 , 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
事故原因分析
刘某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逆向行驶超越前车 , 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
宁东交警大队@害人又害己,【事故案例】强行超车发生碰撞
文章图片
宁东交警大队@害人又害己,【事故案例】强行超车发生碰撞
文章图片
宁东交警大队@害人又害己,【事故案例】强行超车发生碰撞
文章图片
宁东交警大队@害人又害己,【事故案例】强行超车发生碰撞
文章图片
责任追究及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 。 刘某某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 , 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
宁东交警提醒您:
近期企业复产复工 , 车辆明显增加 ,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在行车过程中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 , 切勿随意变道、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 , 谨记:道路千万条 , 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 , 亲人两行泪!


    推荐阅读